一审被判赔偿代工厂3.5亿,重庆啤酒表示坚决上诉
3月14日晚间,重庆啤酒(600132.SH)公告了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与重庆嘉威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威”)合同纠纷一案的一审判决,重庆啤酒被判向嘉威赔偿3.5亿元。
重庆啤酒在公告中称,公司已严格按照《产品包销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包销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不应再向嘉威承担任何额外赔偿责任,并决定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时将重新审视双方的合作关系。重庆啤酒还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声明,首次介绍了与嘉威包销协议的形成过程、协议细节。
重庆啤酒与嘉威的纠纷已经长达5年之久。2020年9月,嘉威以重庆啤酒未履行包销协议及其他相关条款导致的损失为由,要求重庆啤酒赔偿6.39亿元,并在2022年主动申请撤诉。2024年8月,嘉威更换主张事实,更换法院,再次提出诉讼,但相关依据依然离不开包销协议及相关条款。
根据重庆啤酒声明,20世纪90年代,嘉威的前身金星啤酒厂是一家无品牌、无市场,濒临破产的企业,在重庆啤酒的扶持下,才成功渡过了破产的危机。搭上国企老大哥重庆啤酒之后,嘉威逐步摆脱最初代工利润需上缴70%给国企重庆啤酒的绝对弱势地位,成功说服国企重庆啤酒出资与其成立合资公司,让国企重庆啤酒奉上“山城”商标使用权、放弃控股权,由原51%股份占比的控股股东变为持股三分之一的小股东。
2009年1月,仍为国企的重庆啤酒,与嘉威签订了包销协议。该协议一方面要求“平进平出”,即重庆啤酒从嘉威采购的啤酒价格与其经销价格一致;另一方面,协议要求重庆啤酒“同增同减”,嘉威的包销量与重庆啤酒在重庆主城区的主要工厂销量同步增减。按照包销条款中长达20年的协议期限,嘉威获得了长期固定收益且无市场风险的盈利模式,即便未来重庆啤酒完成改制并更换大股东,仍需严格履行该协议。
在签订包销协议前的2008年,嘉威年利润仅2100万元,而到2023年,其净利润已增长至近2亿元,翻了近10倍。2009至2023年,嘉威累计获得的总利润高达20.29亿元,其中16.48亿元是在嘉士伯控股重庆啤酒之后,占比高达81.2%。
通过长达十多年的吸血寄生,嘉威的利润率远超行业水平。2023年,嘉威的净利润率高达35%,而重庆啤酒的净利润率为18.3%,华润啤酒为13.5%,甚至超过国内几大互联网巨头。这也不得不让人产生好奇:这样一家缺乏技术的啤酒代工厂,何以取得这样近乎“诡异”的成绩?
嘉威早已从代工厂蜕变为依附于上市公司的“吸血寄生体系”,在商业史上极为罕见。然而,重庆五中院的一审判决漠视了多年来重庆啤酒与嘉威每年按时结算并经第三方审计的事实,支持了嘉威超越原有协议约定、攫取更多不当利益的行为。对此,重庆啤酒表示,出于对企业发展历史的尊重,公司始终履行该协议,但对于嘉威试图超越协议框架范围,攫取更多不当利益的行为,绝不认可,公司已决定坚决上诉,并向社会各界澄清事实、还原真相。
(作者:张厚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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