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都农牧索赔案已首次开庭,西陇科学虚构业务 ST聆达再爆资金出问题,广汇物流伪造交付资料
股民们带着对财富增值的渴望,怀揣着精心规划的投资蓝图,勇敢踏入资本市场。他们在繁杂的信息中抽丝剥茧,仔细权衡每一项投资决策,满心期待着通过合理配置资产,实现财富稳健增长,开启人生的崭新篇章。然而,一些上市公司为追逐私利,全然不顾道德与法律底线,通过虚构业务、伪造材料等方式进行财务造假,继而信披违规,造成股民们损失惨重。经投资快报记者梳理,最近有鹏都农牧、西陇科学、ST聆达、广汇物流等股票索赔,正处线索征集当中,相应受损股民可予以关注,积极索赔。
鹏都农牧索赔案最新进展,已第一次开庭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0号)。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3月14日下午14:30,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法院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了事实陈述、举证质证等环节。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微信:tz315-wh)的邓律师表示,初步判断在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14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8月14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蓄意虚增收入与利润,西陇科学虚构业务遭处罚
2023年7月7日,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西陇科学)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6号)。西陇科学为达成扩大贸易规模、增强市场影响力以及获取融资便利性等目标,采用虚构乙二醇、甲醇等贸易业务的方式,蓄意虚增收入与利润。
在2020年度,西陇科学虚增营业收入金额总计597,647,922.9元,虚增营业成本共计595,989,246.87元,虚增利润合计1,658,676.10元。经核算,这些虚增数据在该年度营业总收入、总成本、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依次为9.57%、10.34%、2.04%。步入2021年度,西陇科学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457,764,040.40元,虚增营业成本合计1,444,283,514.95元,虚增利润合计13,480,525.46元。上述虚增数据占当期营业总收入、总成本、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高达21.32%、22.98%、5.93%。2022年上半年,西陇科学虚增营业收入合计785,354,194.46元,虚增营业成本合计777,229,329.99元,虚增利润合计8,124,864.47元。这些虚增数据在当期营业总收入、总成本、利润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22.94%、22.97%、8.98%。直至2023年4月29日,西陇科学发布了针对上述财务差错的更正公告。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微信:tz315-wh)提示,初步判断在2021年4月29日至2023年4月29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3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关联方资金占用信披违规,ST聆达再曝资金告急
2024年12月31日,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聆达)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12024005号)。2024年4月,ST聆达因未能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被大连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同年10月,ST聆达又因2023年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董事长、副董事长等多位相关责任人,均被深交所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公开资料显示,柏疆红在2022年10月至2023年4月期间,担任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金寨嘉悦)总经理一职。作为ST聆达的核心子公司,金寨嘉悦在2023年为ST聆达贡献了90%以上的营收,其经营状况与ST聆达当前的业绩亏损及种种困境紧密相连。
ST聆达在今年3月发布公告称,受技术迭代、光伏产业链价格整体波动下行等多种因素影响,子公司金寨嘉悦实施临时停产。具体而言,单晶硅电池片市场价格随上游原材料价格大幅下降,使得作为光伏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制造企业的金寨嘉悦经营压力骤增。同时,近年来金寨嘉悦经营资金筹措未达预期,导致其现有PERC型电池片产线经营性现金流紧张,新建产能TOPCon生产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多重因素交织下,公司业绩陷入亏损。
三季报数据显示,ST聆达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仅约1380万元,同比减少94.89%;今年以来,ST聆达营收合计约4856万元,同比减少93.67%。第三季度ST聆达净利润亏损约4.02亿元,前三季度累计亏损约5.70亿元。截至目前,金寨嘉悦PERC产线仍未恢复生产。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微信:tz315-wh)的邓律师表示,初步判断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12月3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伪造资料虚增业绩,广汇物流股民可索赔
2024年10月14日,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汇物流)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04号)。
广汇物流运用伪造交付资料等不正当手段,违规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以此虚增收入、成本及利润,致使其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问题。在2022年度,广汇物流虚增营业收入达2,893,869,277.69元,这一虚增数额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7.65%;同时,虚增营业成本2,013,003,854.81元,虚增利润总额622,473,759.50元,该虚增利润总额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8.52%。进入2023年半年度,广汇物流依旧存在违规行为,虚增营业收入265,437,567.33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9.23%;虚增营业成本193,912,657.89元,虚增利润总额55,597,753.75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98%。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2024年4月29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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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