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徐小琼 卓皙雯 广州报道
随着数据要素市场不断完善,各地纷纷加快推动发展数据交易场所建设,促进数据资源的高效流通与应用。3月24日,河南发布了《河南省2025年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工作要点》,提出要做强郑州数据交易中心,争创国家级行业数据交易场所。27日,《河南省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也明确支持郑州数据交易中心争创国家级数据交易场所。同时,湖南出台2025年政务服务和数据工作要点,提出将促进数据交易场所规范发展,推进湖南大数据交易所与全国其他数据交易机构互认互通。
1. 河南:连发两文争创国家级数据交易场所
3月24日,为推动人工智能行业高质量发展,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河南省2025年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工作要点》。文件提到,应做强郑州数据交易中心,争创国家级行业数据交易场所,2025年备案数据交易规模达到50亿元。
27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强调,支持郑州数据交易中心加快与国内其他数据交易场所互认互通,优化交易流程,丰富交易产品,带动数商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加快集聚,争创国家级数据交易场所。
南财数据点评:郑州数据交易中心自成立以来,积极建设多层次的数据资源合作机制和数据产品开发体系,激发数据要素潜力,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3月,郑州数据交易中心已上线14个行业数据专区,累计挂牌数据资源和上架数据服务1583件,注册用户506个,覆盖应用场景100余种,促成交易1024笔,实现交易额20.72亿元。
郑州数据交易中心争创国家级数据交易场所,不仅能提升数据交易效率和安全性,规范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打造全国标杆性数据交易机构,还能积极探索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河南路径,助力河南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2. 湖南发布2025年政务服务和数据工作要点
3月26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湖南省2025年政务服务和数据工作要点》。文件提出,在完善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方面,将推动出台《湖南省数据条例》,出台数据相关基础制度,探索建立“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完善数据交易制度规则。同时,湖南将促进数据交易场所规范发展,推进湖南大数据交易所与全国其他数据交易机构互认互通。
南财数据点评:2024年,湖南获批建设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发布数据目录3.6万余条、数据项58万多个、挂接率超过90%,下载承接国家目录资源10416条。3月19日,湖南召开2025年全省政务服务和数据工作会议。会议强调,将聚焦“把湖南打造成数据资源交易‘国家队’”的目标,开展数字湖南强基提能攻坚行动。
3. 福建:数据使用量大于3000万单项单次需0.06元一条
近日,福建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服务平台发布了《福建省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收费标准(试行)》,明确福建省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采取“技术服务费+存算设施使用费”分项收费的模式。其中,技术服务费按照应用场景的数据使用量计量,试行期间采用累进阶梯计费模式,通过分档累加计算出总费用。在该收费模式下,数据使用量越高,技术服务费单价越低,数据使用量小于300万服务费为0.1元/项/条/次,使用量在300万到3000万之间服务费为0.08元/项/条/次;使用量大于3000万服务费为0.06元/项/条/次。对于存算设施有特殊需求,或基础服务无法满足存算需求的,数据使用主体可向平台运营单位提出申请开通,试行期间计费不收费。
南财数据点评:福建是全国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省份之一,此前已出台了《福建省大数据发展条例》《福建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福建省促进数据要素流通交易的若干措施》等多个文件,此次发布实施的《福建省公共数据运营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有效弥补了全国公共数据运营服务定价收费的空白,在全国率先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破局打通公共数据资源市场化配置利用“最后一公里”。
4. 三大运营商入表金额大增426%至13亿元
近日,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三大运营商数据资源入表情况已全部披露。年报数据显示,三家运营商合计数据资产入表金额达到13.66亿元,较2024年半年报首次披露的2.6亿元增长426%。其中,中国移动入表金额增长幅度最为显著,增量超过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两家之和。
南财数据点评:整体来看,三大运营商数据资源入表规模呈现阶梯式扩张,但增速分化明显。中国移动增速呈现“跨级跳”特征,环比增长由三季度的37.1%跃升至年报披露的541.7%。相比之下,中国电信的走势略显疲态,虽在三季度率先发力,环比增长达139.5%,但年报增速回落至81.8%,增长动能趋缓。
从数据资源与数据产品上架数量的关系来看,三大运营商的入表金额与上架产品数量呈现一定正相关。其中,中国移动全年上架152个数据产品,居三家之首,数据资源入表金额亦为最高;而中国电信上架数量最少,入表金额位列末位。
5. 数据领域常用名词解释(第二批)发布
3月29日 ,国家数据局发布了数据领域常用名词解释(第二批)。后续还将结合实践需求和发展需要迭代完善名词解释。文件包含数据产权、数据产权登记、数据持有权、数据使用权、数据经营权、衍生数据、企业数据、数据交易机构、数据场内交易、数据场外交易、数据交易撮合、数据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数据产业、数据标注产业、数字产业集群、可信数据空间、数据使用控制、数据基础设施、算力调度、算力池化等20项数据要素领域的名词解释。
(作者:徐小琼,卓皙雯 编辑:马嘉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