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云股份索赔落地,索赔通道已经开启
记者 秦楚远
2025年3月17日,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云股份”)(股票代码:300097)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大连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号)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罗东、邹梦华、张秀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明,智云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0年,智云股份收购九天中创81.32%股权,九天中创成为智云股份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22年,九天中创虚假确认与江西米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米赞”)的销售收入5,973.45万元、利润2,411.23万元,分别占智云股份同期披露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3.27%、7.09%。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4月至10月,九天中创为确认上述收入,分多笔向冠威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冠威”)、深圳市青睿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鑫明科技有限公司三家供应商转款共计6,820万元。三家供应商收到款项当日或隔几日向江西米赞转款6,770万元(武汉冠威截留50万元)。江西米赞收到款项当日或隔数日向九天中创转款6,750万元(江西米赞截留20万元)。上述6,750万元销售收入(含增值税776.55万元)在九天中创、三家供应商与江西米赞间形成明显资金循环,无对应真实销售业务,九天中创虚假确认销售收入。上述行为导致智云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4年4月19日,智云股份发布公告,更正上述虚假销售业务,冲回营业收入5,973.45万元,冲回利润总额2,411.23万元。
目前,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代理的智云股份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已完成开庭审理,受损股民仍可咨询索赔事宜,挽回损失。
对于此,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11日(含当日)之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12日后卖出或持续持有智云股份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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