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踩雷”后还想挽损的股民注意了! *ST华铁未合规披露,日海智能隐匿40起诉讼;*ST美讯虚假贸易,交大昂立报告披露逾期遭罚
记者 黄敏
经投资快报记者梳理,最近有*ST华铁(000976)、日海智能(002313)、*ST美讯(600898)、交大昂立(600530)等股票可索赔,线索征集正在进行当中,受损投资者可予以关注。
多份定期报告虚假记载,*ST华铁遭行政处罚
2024年2月8日,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华铁,证券代码000976)公告称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查,公司在2020年至2021年期间存在两项重大违规行为。
子公司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于2020年、2021年,分别与伊犁远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中科恒通(宁夏)新能源储能有限公司签订太阳能电池组件采购及销售合同,以虚假贸易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2021年,*ST华铁在对相关资产组实施商誉减值测试时,未结合香港通达资产组实际业务情况作出合理经营预测,也未充分考虑山东嘉泰相关业务执行中的不确定性,对项目落地的业务规模预测过于乐观。上述行为导致公司2020年少计资产减值损失30,649,440.08元,2021年少计109,938,468.61元,进一步造成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此次违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已就其信披违规行为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微信:tz315-wh)的吴律师表示,初步判断在2018年4月25日至2023年4月29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日海智能涉嫌信披违规,隐匿40起诉讼遭二次处罚
2024年12月17日,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日海智能,证券代码002313)公告称,于12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27号),因重大诉讼信息隐匿不报被再次追责。
经查明,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3月2日期间,日海智能及其子公司新增40件诉讼、仲裁案件,涉案金额合计2.6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1%;至2023年8月4日,案件数量增至79件,涉案金额飙升至5.56亿元,占比达21%。公司直至2023年8月31日才补充披露上述事项,违反证券法第八十八条关于重大事项及时披露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日海智能继此前信披违规后再次因同类问题触礁。监管部门指出,该公司未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重损害投资者知情权,后续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此次事件为上市公司敲响警钟:重大诉讼等关键信息隐匿不报,终将难逃监管追责。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张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3年3月2日-2023年8月30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8月31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ST美讯欺诈发行遭行政处罚
2024年10月14日,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美讯,代码600898)公告称,于10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08号),其信披违规及欺诈发行行为被正式定性。
经查,2020年*ST美讯参与同一实控人关联方主导的苹果手机、康佳彩电、华为手机贸易业务,该业务呈现合同闭环、资金闭环特征,实质为虚假购销。公司通过虚假贸易虚增2020年营业收入57,823.56万元、营业成本57,459.25万元,分别占当年营收、成本的61.53%、62.18%,导致2020年年报存在严重虚假记载。
*ST美讯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中,直接采用上述虚假贸易收入数据。其中,2020年1-9月确认的虚假贸易收入达57,823.56万元,占当期营收的86.21%。2021年3月,证监会批准其向控股股东山东龙脊岛定向发行股票的申请,募集资金16,560.01万元用于京美电子智能终端生产线改造项目。因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已构成欺诈发行。
2021年,*ST美讯在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等会计处理中存在违规操作。2023年4月29日,公司公告对2021年财报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当年净利润错报金额1,962.98万元,占报告净利润的38.35%,表明2021年年报亦存在虚假记载。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郑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2021年4月29日至2023年4月28日之前买入,并在2023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交大昂立报告披露逾期遭罚,违规代价见证信披底线
2023年4月29日,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交大昂立,代码600530)发布《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称无法于2023年4月30日前披露经审计的2022年年报与2023年一季报。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4日起停牌。直至2023年8月31日,交大昂立才完成2022年年报披露。可见,截至2023年4月30日法定披露截止日,交大昂立存在年报披露逾期的违规行为。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庞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7年4月22日到2023年4月26日(含当日)期间买入股票,并于2023年4月27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具体索赔流程:
1、联系微信(tz315-wh),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对账期间请选择:含此两个时间段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3、联系维权微信(微信号:tz315-wh),将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微信或tz315@weihenglaw.com。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维权平台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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