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市场监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强调,下一步将以放心消费集聚区建设为载体,出台放心消费标准、放心消费主体培育等政策文件,培育一大批带动面广、显示度高的放心商圈、放心市场、放心景区,让消费者可感可及。
营造放心消费的良好市场秩序,有利于畅通供需循环、释放消费潜力,对于稳定社会预期、增强经济内生动力具有深远意义。当前,中国经济已经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内需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拉动力。2025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规模首次突破50万亿元,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2%,消费压舱石作用稳固。随着扩大服务消费的政策持续多点发力,服务供给更加优质多元,消费新场景不断涌现,消费潜力得到加速释放。同时,网络消费持续向好向新,我国已连续13年保持全球最大网络零售市场地位。
尽管消费市场总体平稳向好,但仍存在一些制约潜力释放的瓶颈问题。例如,部分地区消费环境透明度不足、市场失信行为时有发生;同时,部分领域的商品与服务在品质、标准上存在不均,一些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也亟需完善监管。这些因素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消费者的信心与意愿,凸显了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打通堵点的重要性。
近年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聚焦消费者关切,依法查处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突出问题,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氛围。2025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部署实施了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选取48个代表性地区开展创新实践,在内陆与沿海、东部与西部以及不同经济规模的城市和地区开展分类试点。通过多样化的地方实践,探索和总结具有共性的规律与各具特色的路径,从而为全国范围内推广提供可复制的经验借鉴。
在前期试点探索取得积极成效的基础上,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大放心消费集聚区的建设力度,以此作为推动全国消费环境优化升级的重要抓手。放心消费集聚区这一概念,本质上突破了传统消费环境建设的思维框架。传统的模式往往侧重于事后监管、纠纷调解与违规处罚,属于被动回应型的治理;而放心消费集聚区则转向强调事前预防、标准引领和生态共建,从源头构建一个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消费的良好环境,从而带动整体市场秩序的提升。
放心消费集聚区建设的关键在于标准先行与制度引领。为此,市场监管总局计划出台放心消费标准体系,预计将覆盖商品质量、服务流程、售后保障、信息披露以及纠纷化解等多个关键维度,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明确、统一的行为规范与操作指引。统一的制度标准为集聚区的创建与评价提供了客观尺度和依据,有助于引导市场主体实现自我规范与升级,从而在整体上增强消费者的信任预期与安全感。
培育一批诚信经营、服务优质的市场主体,是构建放心消费环境的关键支撑。通过系统打造一大批带动面广、显示度高的放心商圈、市场与景区,能够推动消费环境建设的成果从行动方案走向街头巷尾,从制度条款变为消费者的切身体验。让消费者在日常购物、文旅休闲等真实场景中,感受到安全底线更牢、消费选择更广、服务品质更优,从而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意愿。
最后,营造并维护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社会监督与消费者参与有机结合的多元共治格局。政府需持续创新监管方式,更好地发挥引导与规制作用;企业必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守质量安全底线;媒体、公众等社会力量应积极行使监督权利;消费者需诚实守信,并提升权益保护意识与能力。只有各方协同发力、相互促进,才能建起一个长期稳定、透明可信、安全放心的消费生态环境,让扩大消费的基石更为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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