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 崔文静
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明确禁止在境内开展RWA(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以及为其提供有关服务。
境内主体直接或间接赴境外开展外债形式的RWA代币化业务,或者以境内资产所有权、收益权等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类资产证券化、具有股权性质的RWA代币化业务,应按照“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原则,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进行严格监管。
未经相关部门同意、备案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上述业务。
(作者:崔文静 编辑:李新江,视频编辑,柳润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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