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唐婧
失能状态是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的生命阶段。以往,失能人员的照护多依赖家庭,长期的人力投入与经济消耗,让无数家庭陷入“照护者疲惫、被照护者无助”的困境。
3月25日,中办、国办发布《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要求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适应我国基本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这标志着制度建立从局部试点走向全国推开。
《意见》出台以后,群众最关心的就是待遇保障,怎样享受待遇?能够享受哪些待遇?3月26日,国新办就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负责人张西凡就上述问题进行了解答。
关于谁能享受,张西凡介绍,凡是经过失能等级评估,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均能享受相应的护理服务并获得报销。根据现行评估标准,失能分为轻度、中度、重度3个等级。在制度的起步阶段,保障的对象是需求最迫切、家庭负担最重的重度失能人员,主要是那些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照料的人员。将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保障水平的提升,国家层面将统一研究扩大至中度失能人员等。
张西凡强调,为确保待遇公平和基金安全,各地在失能等级评估中将“共用一把尺子”,使用全国统一的评估标准。无论在哪个统筹地区,评估的尺子都是一样的,这样做,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让每一分钱都用在真正需要的人身上。
关于享受什么,张西凡指出,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基本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原则上不直接向失能人员发放现金。提供服务并报销费用,是为了确保基金能够用在对失能人员的护理上,让他们真正受益。立足失能人员当前最迫切的需要,国家制定了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目录,包括协助进食、沐浴等生活照护类项目,以及常规换药等医疗护理类项目。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根据自身需要和机构建议,综合确定所享受的具体项目。
关于享受多少,张西凡明确,长期护理保险不设起付线。在报销比例上,对于居民和职工实际缴费水平差异比较大的地区,两类人群是有所差异的,这样也是体现权责对等。为确保基金可持续,确定了基金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也就是不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关于在哪儿享受,张西凡表示,目前为失能人员提供长期护理服务的场所主要有3类,由参保人自主选择。选择居家护理的,由定点机构派人上门服务;选择定点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护理的,就近就便接受非全日的服务;选择入住定点机构,接受机构护理的,由机构提供全日的服务。
“不过,由于大多数老年人的愿望是‘养老不离家’,《意见》鼓励使用居家护理和社区护理,在基金支付上予以倾斜,让老年人在家里、家门口就能获得服务和保障。”张西凡如是说。
(作者:唐婧 编辑:方海平,肖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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