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一句“滚”引发劳动争议 二审改判公司违法解除赔偿16万
广东经视综合
2026-04-16 17:09
老板一句 “滚”,被判赔近16 万!职场纠纷厘清责任,司法公正彰显细节。上海一名员工与公司负责人发生争执,被对方说 “滚” 后离开未上班。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一审认为无法认定属于辞退,员工未上班构成旷工。二审法院查明:员工曾要求返岗,负责人让其回去等候,公司从未催告到岗。法院认定:未上班系公司指令不清,不属于旷工,单位属违法解除,最终判决赔偿 159800 元。职场冲突该如何界定责任?你认为判决合理吗?欢迎留言讨论
(编辑:杜燊,刘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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