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家暴起诉离婚两次被法院以感情未破裂驳回,律师解读原因
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
2026-05-28 17:00
近日,陕西咸阳“女子遭家暴后被抛下土崖身亡案”一审开庭。被害人苗苗在十年婚姻中屡遭家暴,曾两次起诉离婚,均被法院以“感情未破裂”为由驳回。仅仅在第二次判决下达的第13天,苗苗便遭丈夫张某毒打致昏迷,并被其误以为死亡后抛下土崖,最终不幸身亡。面对这一悲剧,受害人家属悲愤质问:“什么叫感情破裂?难道要家破人亡吗?”
案件曝光后,也有不少网友追问:“能否追责法院?”对此,广东臻善律师事务所 罗炽升律师表示:第一,家暴多发生于私密空间,民事诉讼采用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第二,首次离婚诉讼中司法秉持审慎调解原则。第三,单次轻微肢体冲突区别于持续性、经常性家暴。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的相关规定:持续性、经常性家暴才可认定为虐待,单次轻微暴力难以直接认定为“感情彻底破裂”。简单来说,就是需要有足够的视频录像 医院治疗报告 报警回执等等的证据,证明曾被多次持续性经常性的家暴。
所以不能因为最终女方死亡,就倒推法院当初应该认定家暴成立。据现在公开的报道来看,法院审理离婚案没有违法,家属难以追究法院责任。
目前,检方已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对张某提起公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最高可判处死刑。该案目前正等待法院择期宣判,司法机关将依法严惩犯罪,切实保障公民的生命权与人身安全。
(编辑:赖莉丽,实习生陈灵,张霈婷,刘桢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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