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10万券业人!头部券商密集修订薪酬制度
引导行业从“规模导向”转向“功能发挥与高质量发展并重”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李域
证券行业薪酬改革提速。
6月10日,国信证券发布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明确将审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议案。同日,兴业证券也披露将在年度股东会审议薪酬制度修订议案,该方案已提前通过董事会审批。
事实上,6月以来,多家券商密集修订薪酬管理制度,包括中信证券、国泰海通、中金公司、招商证券、光大证券、财通证券和第一创业证券等,涉及从业人员超10万人。
从各家券商的修订内容来看,长周期考核机制、递延支付安排以及追索扣回机制成为本轮修订最受关注的三大方向。针对这一趋势,兴业证券分析师徐一洲认为,薪酬机制改革深化将推动证券公司将稳健经营、合规底线、行业文化与薪酬管理深度绑定,引导行业从“规模导向”转向“功能发挥与高质量发展并重”,具备优秀合规风控能力与稳健治理结构的头部券商进一步巩固优势地位。
密集修订薪酬制度
此次券商集中修订薪酬制度,源于监管政策的明确要求。
2025年10月,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准则》),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准则》明确提到,上市公司应当建立薪酬管理制度,包括工资总额决定机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绩效考核、薪酬发放、止付追索等内容。同时,鼓励上市公司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及实施安排。
紧随其后,中国证券业协会于4月17日修订发布了《证券公司建立稳健薪酬制度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新规从三个维度划定了行业薪酬管理的红线:
一是考核机制突出长周期和多维度特征,对董事长、高管、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核心人员等关键岗位,必须实行包含3年以上长期指标的长周期考核,同时在考核指标要求将合规风控水平、执业质量与文化建设等非财务指标纳入考核,并针对不同岗位设置差异化的考核体系;
二是严格落实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重点明确核心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的递延支付比例与期限要求,防范短期激进经营风险;
三是全面健全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对于违法违规或造成过度风险敞口的高管及相关责任人,公司可采取停发未付薪酬、追回绩效、中止中长期激励等措施追究责任,且问责机制同样适用于离职及退休人员。
多家券商的修订公告均明确对齐监管要求。其中,中信证券表示,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对《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基于2009年9月公司制定的《薪酬管理制度》做出。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中信建投亦公告称,中国证监会修订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监管要求,公司应当建立薪酬管理制度,包括工资总额决定机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绩效考核、薪酬发放、止付追索等内容。为全面贯彻落实监管机构关于薪酬管理的规定,公司制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作为公司薪酬管理的框架性、纲领性制度。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有业内人士分析称,此次集中修订薪酬制度,或从根本上重塑行业薪酬生态,推动券商行业从“规模导向”向“质量导向”转型,长期来看,更严格的薪酬约束将加速行业分化。
高管薪酬可被追索扣回
在监管指引下,各家券商迅速跟进,从各家券商的修订内容来看,长周期考核机制、递延支付安排以及追索扣回机制成为本轮修订最受关注的三大方向。
国泰海通明确,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业务单位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和核心业务人员(以下统称关键岗位人员)根据其岗位职责实行长周期考核,其绩效考核指标应当包含3年及以上的长期指标。中信证券指出,绩效管理应遵循当期考核与长周期考核相结合等基本原则。
在薪酬递延方面,中金公司明确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的40%以上应当采取延期支付方式,延期支付期限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少于3年,确保绩效薪酬支付期限与风险持续期限相匹配。
光大证券则进一步量化标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的40%以上采取递延支付,递延支付速度不快于等分比例,递延支付年限不少于3 年,递延支付起付年不早于绩效薪酬归属年度(T年)之后的第2年(T+2 年)。
国泰海通称,公司实施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将对风险有直接或重要影响岗位的人员纳入递延支付范围,递延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归属年度绩效奖励的40%,递延支付年限原则上为3年,自T+2年至T+4年按照等分比例支付。
在追索扣回方面,“终身追责”成为各券商制度修订的重点。中金公司规定,若高管未能勤勉尽责导致重大违法违规或风险损失,公司将依法依规止付未付薪酬并追回已发部分,且该规定适用于离职或退休人员。
光大证券、招商证券的规则更为细化。针对财务造假、数据错报、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重大问题,相关责任人无论在职、离职或退休,公司均可根据情节轻重,停发未付薪资、追回超额发放的绩效与中长期激励,相关人员需无条件配合。招商证券更是明确,将对违规期间的薪酬进行回溯重算,彻底杜绝“带病拿薪、违规获利”。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各家券商披露的薪酬制度修订议案,均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多位券商人士预计后续会有更多券商跟进,薪酬规范化将成为行业常态。
(作者:李域 编辑:包芳鸣,视频编辑柳润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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