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微信号归谁?禅城法院这起判例给上班族提了个醒

南方 plus
2026-06-18 11:22

员工离职时,工作期间使用的微信账号到底该归谁?近日,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下称“禅城法院”)审结的一起劳动争议案给出了明确答案:公司注册用于经营的工作微信账号,属于企业虚拟办公资产,员工离职后应当返还。


案件回顾:离职带走工作微信,公司起诉获胜

成某于2023年11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业务跟进、客户沟通等工作。为便于履职,公司将名下注册的一个微信账号交由成某使用,成某随后将账号变更为本人实名认证,并在职期间一直使用该微信开展工作。2024年10月,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公司多次要求成某交接该微信账号,均遭拒绝。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账号归属看注册主体和使用目的

禅城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微信服务协议,微信账号所有权归服务商,用户仅获得使用权,且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在双方未明确约定账号归属的情况下,应从注册行为和使用情况两方面综合判断。

本案中,该微信账号系公司为工作目的注册,虽然实际由成某使用,但并非用于个人社交,账号与成某之间未形成强烈的人身依附性,其使用行为属于履行职务的范畴。因此,该账号应认定为公司的虚拟办公资产,成某离职后理应立即返还。法院最终判决成某解除该账号的个人信息认证及绑定,配合公司将账号换绑至公司名下。


法官提示:入职约定权属,离职做好交接

随着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深度嵌入企业经营,虚拟财产权属争议日益增多。法官建议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用工细则中,事先以书面形式明确工作微信的权属及使用规范;劳动者也应在履职期间严格区分工作微信与私人微信,避免账号混用,离职时按约定完成交接,从源头预防纠纷发生。

(来源:南方 pl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