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中山公积金可缴纳物业费

中山发布
2026-06-29 21:12

中山公积金可以每月提取缴纳物业费了。有房族的福利清单购房提取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均可申请提取,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还可作首付款提取。办理其他住房消费提取其他住房消费提取在“中山公积金”微信...

好消息!

中山公积金

可以每月提取缴纳物业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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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族的福利清单

购(建)房提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均可申请提取,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还可作首付款提取。

偿还贷款提取:按月提取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减轻月供压力。

低息贷款:享受五年期以上最低2.6%超低利率,比商贷省利息。

购房税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可在相关凭证、票据开具之日起五年内分别提取一次,缓解职工购房压力。

其他住房消费提取:每月可提取公积金缴纳物业费。

无房族的贴心保障

租房提取:

本市家庭无房产租房提取

新就业大学生租房提取

租住保障性住房提取

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

灵活就业人员:

个人也能缴存公积金,享受同等政策

其他方面

离休、退休

出境定居

港澳台、外籍人士离职

本市户籍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离职

既有住宅增设、更新电梯

职工及家庭成员涉及大病医疗

死亡

理财新选择

即使暂无使用需求,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每年按定期1.5%的利率计息,实现“闲置资金保值增值”,比银行活期存款更划算!

办理其他住房消费提取

其他住房消费提取

在“中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或“粤省事”平台即可办理

办理成功后资金

将转入职工绑定的银行账户

政策

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已有房产且没有符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形的,需要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其他住房消费的,且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个月或以上的,可以每30日提取前一个月缴存金额的50%,且每次提取额不超过900元;月缴存额不足1200元且账户余额充足,按600元提取。

解析

简单来说,只要您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个月或以上,并且在我市购买了房产,但是该房产已提取完额度或者已经结清,无法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了。那么,您就可以通过办理其他住房消费提取,提取您的住房公积金了。

“中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理:

第一步:关注“中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浏览首页的【用户中心】-【解绑与绑定】通过刷脸认证办理绑定。

第二步:绑定后选择【业务办理】-【银行卡关联】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完成关联。关联成功后再选择【其他住房消费提取】进行业务办理。

“粤省事”平台办理:

第一步:登录“粤省事”平台,登录后选择城市为中山市,再选择公积金,点击账户管理-银行卡关联。

第二步:完成关联后选择【提取】-【其他住房消费提取】,进行业务办理。

转发提醒有需要的人~

(来源:中山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