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驾驶≠自动驾驶 交警严查夏季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6-07-02 21:01

进入夏季,人们聚餐饮酒活动增多,加上眼下正值世界杯赛事期间,球迷熬夜看球、饮酒助兴,酒后驾车上路非常容易引发事故,这也是各地公安交管部门查处的重点。

近日,湖南株洲荷塘交警在辖区内,遇到一名小车驾驶人存在酒驾嫌疑。

经查,驾驶人聂某凌晨2点左右和几个朋友聚餐喝酒,凌晨4点多酒局结束,聂某想着半夜应该不会查酒驾,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了。医院抽血检测结果显示,聂某体内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94.11毫克,属醉驾。交警依法对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

前些天,驾驶人胡某晚上和朋友聚餐时,饮用了大半瓶冰镇啤酒。餐后,他们准备前往上饶玉山游玩,而驾驶人胡某自感饮酒量少、状态清醒,不会影响驾驶,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不料车辆途经龟峰服务区时,胡某准备给车辆加油,遇交警执勤检查。

交警:76毫克/百毫升,你这个行为是属于酒驾。

面对检测结果,胡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湖北宜昌交警近日夜查时遇到荒唐一幕,驾驶人邓某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在医院准备抽血检测时,邓某悄悄向朋友发信息寻求对策,朋友竟怂恿他:“找机会快点跑,抽血就是5年,跑得掉明天就没事儿”。看到信息后,邓某趁交警办理手续、填写执法单据时拔腿就跑。

宜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西陵大队机动中队中队长 姜堤:当时我们正在办理血检的相关手续,邓某趁我们填写单据的时候,突然就往医院大门方向跑。我们反应很快,立即追了上去,在大门口就把他控制住了。

经最终鉴定,邓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每百毫升126.09毫克,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根据法律规定,邓某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同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宜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西陵大队机动中队中队长 姜堤 :我们想提醒广大驾驶员,酒后驾驶本身就是非常危险的行为,一旦被查获,应当积极配合执法。任何试图逃跑、逃避检测的行为都是徒劳的,不仅不会减轻处罚,反而可能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针对夏季酒驾醉驾违法行为高发的情况,公安部已指导全国各地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大对酒驾、醉驾的打击力度。

公安部交管局城市交通秩序管理指导处处长 李哲:根据夏季酒驾、醉驾的规律特点,针对酒驾、醉驾的高发时段、高发路段、高发区域,机动灵活地安排打击酒驾、醉驾的统一行动,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肇事事故的发生。

酒后驾驶发生事故概率增加16倍

由于酒精的麻痹作用,喝酒之后人会变得行动笨拙、操作能力降低,意识判断减慢。据统计,驾驶人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是没有饮酒情况下的16倍。

今年五月在云南元江发生一起单方事故,一辆小汽车在行驶中突然撞向路中央花坛,随即失控翻车,四轮朝天躺在路面,好在驾驶人无大碍,自行从车内爬出。交警赶到现场处置时,发现驾驶人浑身酒气,经血检,其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91.53毫克,属于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

公安部道路交通研究中心宣教部助理研究员 何亚琪:在饮酒后,人对于声音光线的刺激反应时间会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驾驶人也可能出现困倦、短暂的睡眠这些情况,这时候就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其次酒精也会麻痹人的心理,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自认为能够开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儿没事儿,但是悲剧往往都是由这些侥幸心理作祟而导致的。

6月16日,一辆白色小车在江苏扬州江平快速路行驶时,慢慢减速停在了快车道,隧道管理工作人员巡查发现情况后立即报警。在事发现场,交警拉开车门后发现驾驶人正低头倚靠在车内驾驶座上熟睡,存在酒后驾驶嫌疑。随后,交警通过呼喊、轻拍肩膀的方式唤醒当事人,当事人惊醒后,猛然踩下油门驾车逃离,车辆在车道内失控偏移,从左侧车道斜行至右侧车道并撞击墙体,造成车辆右前轮损毁,无法正常行驶,最终被迫停下。经最终血液检测,这名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206.1毫克,涉嫌醉酒驾驶。目前,当事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调查。

酒后启用“智驾” 当事人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现在很多车有智能驾驶功能,有些人喝了酒之后以为靠智驾也可以驾驶,但法律明确,这样也不行。前些日子,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一名男子醉酒后开启智驾行驶,中途直接昏睡在驾驶位上,车辆停在车道内十分危险,最后,法院依法对其判处拘役三个月。

2025年10月30日凌晨,在北京市丰台区新发地北桥附近,一辆黑色轿车停在中间车道一动不动,后方没有摆放任何警示标志,两侧车道不时有车辆快速经过。路过群众发现这一危险情况后,拨打了报警电话。交警拍打驾驶位车窗呼喊驾驶人,对方始终毫无回应。

北京市丰台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李阳:2025年10月的某天晚上,被告人王某应邀前往西城区的一家饭店聚餐并饮酒。聚餐结束后,被告人王某因为有饮酒的情况,他开启了驾驶辅助系统,独自驾车返回其房山的住处。当他开车行驶到北京市丰台区京开高速的路段时,由于酒精的作用,他的睡意持续加重,无法保持清醒,最终昏睡在了他的主驾驶位上。

由于王某开启了车辆辅助驾驶,后因醉意加重陷入昏睡,车辆在系统提示接管无效后自动刹停在了行车道内。

北京市丰台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李阳:由于数值超标,民警认定其有饮酒的情况,随后联系了支援的民警到达现场,将其带回进行血液酒精检测。经过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认定被告人王某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了175毫克/百毫升,达到危险驾驶罪的入刑标准。

当晚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拘,后由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北京市丰台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李阳:被告人王某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了175毫克/百毫升,其在道路上驾驶了机动车,其行为符合危险驾驶罪,同时考虑其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5年内还曾因危险驾驶受过刑事处罚,依法对其从重处罚,考虑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根据被告人王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后果,判处其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目前“智驾”仅为辅助 司机才是第一责任主体

交警告诉记者,在执法过程中,曾遇到个别驾驶人误认为车上的智能辅助驾驶功能就是“自动”驾驶的情况,甚至酒后刻意开启车辆智能辅助驾驶,妄图借此规避处罚,一旦被查获就试图将责任推给车辆。警方表示,目前市场上的驾驶辅助系统均为L0到L2级别,仅能辅助跟车、保持车道,不能代替驾驶人成为驾驶主体。

依据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国家标准,自动驾驶共分为0—5级,其中0至2级为驾驶辅助,是当前量产乘用车普遍搭载的系统;3级为有条件自动驾驶,在特定场景下执行驾驶任务,但驾驶人需随时保持接管状态,系统失效或者超出适用场景时需及时接管;4级为高度自动驾驶,5级为完全自动驾驶,均处于试点阶段。

北京市丰台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李阳:目前市场上消费者能够购买的车辆搭载的驾驶辅助系统均为L0到L2级别的辅助驾驶系统,该系统仅能辅助跟车、保持车道,不能代替驾驶人成为驾驶主体,开启驾驶辅助功能后,驾驶人仍在实际执行动态的驾驶任务。

也就是说,驾驶人才是第一责任主体,使用辅助驾驶时,需时刻观察路况、预判风险、随时接管车辆。长时间脱手、视线脱离路面,属于妨碍安全驾驶违法行为,将处以罚款并记分,一旦发生事故,驾驶人还是会承担主要责任,承担民事赔偿,如果这个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的财产损失的,也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如果在醉酒状态下使用辅助驾驶系统在道路上行驶机动车,有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

公安部道路交通研究中心宣教部助理研究员 何亚琪:今年最高人民法院也发布了相关的指导案例,明确行为人激活辅助驾驶功能,并且利用私自安装的配件,逃避辅助驾驶系统监测。即使行为人不在主驾驶位上实际操作机动车,但仍然作为驾驶主体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