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知: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

南方都市报
2026-07-03 12:29

昨日(7月2日 ) ,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消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扩岗政策举措。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 国家 税务总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 支持企业稳定岗位, 积极吸纳青年就业, 助力提升职业技能 。

《通知》明确通过“两延续一优化”实施3项惠企利民政策举措。

一是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 。 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 至 202 6 年底,中小微企业 按 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 的 60% 返还 、大型企业 按照 不超过 30% 返还 ; 社会组织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参照实施。 优化“免申即享”经办模式, 主动推送确认领取及政策信息。

二是延续实施扩岗补助政策 。 延续实施 一次性扩岗补助 政策至2026年底, 对 招用 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的企业和 社会组织按每 吸纳 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 发放补助 资金 。

三是优化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继续放宽 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参保年限并拓宽受益范围 至202 6 年底 , 突出 “证岗相适” , 参保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取得职业中类与所在企业行业类别一致、数字和绿色职业、列入当地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等级证书之一的 可申领1次 技能提升补贴 , 取得 多项 急需紧缺职业 (工种) 证书的 , 可再额外增加 2次补贴次数 , 更好服务企业岗位需求 、 市场就业需要和地区产业发展 。

《通知》 强调 , 要加强高品质服务供给 ,强化基金风险防控, 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等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 同时 要求 各地 加强部门协作,优化经办流程,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政策落地见效。

(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