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月租1元/套,湛江人才公寓新规征求意见→

湛江发布
2026-07-06 09:05

为进一步优化湛江市人才安居环境

提升人才服务保障水平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起草了 《湛江市市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

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

拟对人才公寓租赁期限、租金标准

配租户型等相关事项作出调整完善

图片由AI生成。

为保证规范性文件制定的

科学性与民主性

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租赁期限

C类人才累计租赁期限不超过6年。各类人才的续租期限和租金标准,自人才与我市人才公寓管理部门首次签订租赁协议之日起计算。


租金标准

租住未配置家具家电人才公寓的租金标准

·人才首次签订租赁协议,且租住未配置家具家电人才公寓的,租金标准按《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即:A类人才1元/套.月;B类人才100元/套.月;C类人才5元/平方米.月。

·人才第二次签订租赁协议,且租住未配置家具家电人才公寓的,租金标准调整为:A类人才100元/套.月;B类人才300元/套.月;C类人才8元/平方米.月。

·A类人才和B类人才第三次签订租赁协议,且租住未配置。

家具家电人才公寓的,租金标准在上一期合同标准基础上递增30%。具体标准如下。A类人才和B类人才第四次及以后的续租租金标准,随2028年4月后修订的《管理办法》再作规定。


租住配置家具家电人才公寓的租金标准

·人才首次签订租赁协议,且租住配置家具家电人才公寓的,租金标准为:A类人才200元/套.月;B类人才300元/套.月;C类人才6元/平方米.月。

·人才第二次签订租赁协议,且租住配置家具家电人才公寓的,租金标准为:A类人才300元/套.月;B类人才400元/套.月;C类人才10元/平方米.月。

·A类人才和B类人才,第三次签订租赁协议,且租住配置家具家电人才公寓的,租金标准在上一期标准上增加30%。具体如下。A类人才和B类人才第四次及以后的续租租金标准,随2028年4月后修订的《管理办法》再作规定。

综上,在本通知印发前已续租的A类人才和B类人才,在合同期内按原合同租金执行;后续续租时,其租金标准按实际累计签订租赁协议的次数对应执行。人才级别发生变化(如B类晋升为A类、C类晋升为B类)的,租金标准按实际累计签订租赁协议的次数对应执行。

图源: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微

配租户型

取消A类、B类、C类

各类人才租住户型的限制

各类人才可根据实际需求

选择适合自身实际的人才公寓户型

有效时间

本通知的有效期与《管理办法》一致

有效期至2028年4月11日

本通知由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解释

图源: 湛江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官微

社会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8月2日(公示期不少于30日)期间,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信函反馈: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改革和保障科(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邮编:524043),并在信封上注明“人才公寓补充通知征求意见”字样。

电话反馈:联系人: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改革和保障科,联系电话:0759-3588031。

(来源:湛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