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条措施实现提质增效 打造广东特色金融纠纷调解模式

中国银行保险报
2026-07-08 13:59

为贯彻落实金融监管总局关于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以及深化“总对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要求,推动广东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广东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证监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广东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前端化解和关口把控,着力构建专业高效、便民利民的金融纠纷调解机制,保障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服务金融安全稳定大局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立足广东经济金融大省实际,将近年来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经验做法提炼上升为制度规范,围绕加强调解组织规范建设、建立健全调解工作机制、拓展调解组织功能作用、提升调解数智化水平、加强调解工作支撑保障等工作提出22条措施,实现广东金融纠纷调解工作提质增效,形成全域金融调解服务可触达、联动协同的调解体系,打造具有广东特色的金融纠纷调解模式。

广东金融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意见》锚定金融纠纷调解规范化总目标,坚守公平公正调解原则,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纠纷调解工作,引导消费者理性合法维权,实现调解工作规范化与消费者合理诉求处置法治化双向统一。

《实施意见》从多个方面系统部署了广东金融纠纷调解工作的重点任务:辖内各级金融纠纷调解组织积极融入地方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金融+司法”协作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发挥调解组织在金融教育宣传、行业研究与社会服务等功能作用,加强与港澳调解组织交流合作,提升区域影响力;从便民利民角度推进科技赋能调解,为消费者化解矛盾缩减办事成本、降低参与门槛,以数字化手段让非诉讼解纷渠道触手可及;加强调解宣传推广,不断提升调解的社会知晓度与认可度,引导形成调解先行的解纷意识。

2026年以来,广东金融监管局积极发挥金融消费者、投资者保护协调机制牵头部门作用,坚持系统规划、整合资源,组建广东省金融纠纷调解联合会及各地市金融纠纷调解联合会。构建“1家省级组织带动+20个地市全覆盖+县级全域服务可触达”的三级联动解纷体系。今年1—5月,广东辖内各级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共受理调解案件超4万件,调解成功协议金额近14亿元,推动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前端。各地调解组织结合广东老年人口多、多元文化交融的省情,发挥粤港澳大湾区的区位优势,积极探索具有地域特色、群众易于接受的调解方式,推动金融纠纷调解提质增效,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