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暑假工”陷阱专坑学生!深圳发布暑期规范用工提醒
暑假来临,学生兼职、实习进入高峰期,也是用工纠纷的易发期。近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深圳人社”)发布暑期求职防坑指南,明确法律红线与维权路径,并在全市铺开规范暑期用工专项行动,对劳务派遣、职业中介违规行为实行“一案双查”。
不满16周岁不能打工,这些岗位学生也不能去
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任何组织或个人也不得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违者依法从严从速处理。
针对实习环节,深圳明确两条硬杠杠:一是学校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代为组织管理实习;二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组织、安排、管理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学生的实习实训,违者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岗位方面也有禁区:学生不得被安排到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场所实习,也不得被违法安排从事高毒、易燃易爆等较高安全风险工作。实习、见习单位若克扣、拖欠学生报酬、补助或补贴,将由人社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高薪日结”“包吃住轻松过万”,多半是诱饵
深圳人社梳理了三类暑期工高频陷阱:
高薪轻松岗设套。短视频、校园群、本地社群里出现的“高薪日结”“轻松过万”“包吃住”等信息,大概率是不良中介投放的诱饵,背后可能牵连虚假招聘、“招转培”“招转贷”、捆绑收费等套路。
先交钱就是坑。无论押金、培训费还是管理费,正规招聘一律不向学生收费;用人单位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扣押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
“霸王条款”无效。“试用期无报酬”“未满X天不发薪”“自离不结报酬”等条款违反法律,即便签了也不具法律效力;以“未提前告知”“等发薪日”“领导未批”等理由克扣、拖延工资,均属违法。
深圳人社特别提醒:实习须签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协议;普通兼职也要签书面协议,写明工作期限、岗位、薪酬标准、支付时间,“口头承诺不算数”。
权益受损别慌,留证据、走这几步
若遇纠纷,第一步是把证据留牢——协议、聊天记录、排班表、报酬发放记录、打卡记录都要保存好。学生可先通过学校维权援助渠道反映,由校方介入;暑期用工多属非劳动关系,调解是首选路径,调解不成再走司法途径;也可直接向用工所在区人社部门投诉举报。
目前,深圳规范暑期用工行动已在全市铺开。人社部门将对劳务派遣机构违规组织学生实习、虚构招聘信息、克扣劳动报酬、骗取劳动者费用等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查违法问题,又查制度落实情况;既查劳务派遣、职业中介机构,又查用工单位,查实后依法严肃处理。
(来源:南方+ 编辑:梁欣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