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省份推动实施生育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个人“无自付”

国家医保局
2026-07-16 17: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基本实现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个人 “无自付”。

国家医保局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指导各地持续优化生育保险制度政策,加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力度,推动生育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个人 “无自付”。 截至 7 月 10 日,全国 28 个省份 278 个统筹地区 因地制宜、 分层分类推动实施, 对参保女职工住院分娩 发生的符合医保目录、定点、支付等方面管理规定的医疗费用 实行个人 “无自付”。

(来源:国家医保局 编辑:郑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