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往中东欧的桥(海关政策直通车㉚)
7月16日上午,“海关政策直通车”直播间聚焦对中东欧国家进出口政策相关内容,解答网友关切的填报相关问题。“海关发布”微信视频号、微博、抖音、快手等平台观看人数达12.6万。
“海关政策直通车”(第30期)现场
宁波海关中东欧信息合作处江舒文
宁波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处刘晓晓
宁波海关所属鄞州海关王榕楦
宁波海关所属海曙海关陈艳
宁波海关中东欧信息合作处江舒文:现场的各位企业朋友、线上的网民朋友,大家上午好!我是宁波海关中东欧信息合作处江舒文,欢迎大家来到本次海关政策直通车——中东欧进出口政策宣贯会现场。今天,我们将重点围绕面向中东欧进出口贸易的海关政策专属信息平台——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信息中心运行情况、中塞自贸协定政策、原产地证书签发及自助打印、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展品通关、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等相关内容进行介绍。
首先,我来介绍一下在座的各位海关业务专家。坐在我右手边的是宁波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处刘晓晓,她是食品安全领域中东欧农食产品准入方面的青年业务骨干;坐在我左手边的是海曙海关陈艳,她深耕原产地业务领域多年,是中塞自贸协定方面的专家;最右边的这位是鄞州海关王榕楦,她连续服务中东欧博览会等展会10年,是博览会党员突击队的队长。
提升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合作水平,是助力经贸发展的重要支撑。海关始终立足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持续深化与中东欧各国海关多层次、全方位、多领域务实合作。我们深入推进“智慧海关”建设,通过例如“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信息中心”等一系列合作项目,畅通政策信息共享渠道,促进各国海关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对接,顺应数字化时代发展要求。持续深化与中东欧国家海关的常态化对话协作,举办七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检验检疫合作对话会,就促进贸易安全和便利、扩大农食产品准入等共同关注的议题持续深入交流、互利互惠、凝聚共识。持续推进落地实施各类惠企政策,例如落实中塞自贸协定关税优惠、加快中东欧国家农食产品检疫准入进程、优化展会监管模式,不断提升跨境贸易通关效率。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持续提质增效,贸易从2020年7000亿元攀升至2025年1万亿元,五年累计增幅超50%,正式迈入万亿级贸易新阶段。
今天的政策宣贯会,我们聚焦大家最关心、最实用的几个核心内容,安排线上线下问答环节。
首先,由我简要介绍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信息中心相关情况。2021年4月27日,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信息中心正式揭牌运行,由海关总署主办、宁波海关承办,成为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下首个实体化政府间合作项目。信息中心以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深化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贸易安全和通关便利为使命,经过五年常态化运营,已经成为政企对接、国别联通、资源互通的中国—中东欧国家核心信息枢纽。信息中心高标准搭建沟通交流、咨询服务、监测预警三个平台,建成了法律法规、清关指南、监测预警等9大核心板块,提供中英双语信息。信息中心建立了高效咨询响应机制,精准回应企业与官方在货物通关、农食产品准入等方面的诉求;同时,常态化开展贸易监测,发布贸易指数与预警分析,为经贸活动提供数据支撑。截至今年6月,网站已累计发布各类中英文资讯超2.67万篇,总访问量突破1200万人次。
下面我带着大家简单浏览一下信息中心网站(https://www.cceeccic.org/indexCn.html)。我们信息中心网站共有9个栏目——
信息动态——及时发布中国—中东欧国家贸易相关的新闻、海关政策等。比如第一条是国新办1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6年上半年进出口情况。像这一条是三个部委联合发布的公告,关于优化农作物、林草种质资源出境管理。
法律法规——可以查询中国—中东欧国家贸易相关的中国、中东欧国家的法律法规、国际条约。比如置顶的就是中东欧国家的海关法律法规汇总。
清关指南——这里展示了运输工具、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等13个大类的海关办事流程指南。
SPS信息——这个栏目介绍了关于SPS的相关知识,包括法规标准、疫情信息、SPS通报、准入情况等。
监测预警——这里展示了中国—中东欧国家贸易的贸易指数、发展指数、景气指数及最新的监测分析文章等等。
技贸资讯——这个栏目介绍的是关于TBT的相关内容,包括预警信息、技术法规、标准等。
专题栏目——主要介绍的是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峰会、中东欧相关国家的概况、中东欧博览会等内容。
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检验检疫合作对话会——展示了历届对话会的会议情况和成果。
互动交流——解答用户在货物通关和农食产品准入方面的问题,也可以对网站的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有专人进行答复。
第二项内容是中塞自贸协定政策、原产地证书签发及自助打印。中塞自贸协定是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签署的首个自贸协定,于2024年7月1日正式生效,双方分别逐步对90%的税目相互取消关税。中塞自贸协定原产地证明是该协定项下的核心凭证,助力企业享受协定关税优惠。大家如有中塞自贸协定原产地证明证书申报、原产地声明开具、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等实操方面的问题,稍后在互动环节可以进行提问。
第三项内容是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相关内容。大家如有展品的事前预审备案、ATA单证册申报使用、化妆品等特色展品简化标签、检疫即报即批等政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提问。我们也会同步就专窗优先通关、展后展品退运或就地销售核销操作细则等进行解答。
第四项内容将针对企业高频咨询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开展专项解答。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制度作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的重要抓手,在保障进口食品质量安全,便利进口商与企业无缝对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海关总署基于国际共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严谨务实的原则,对现行《注册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并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全球食品安全治理注入新动能、增添新活力、提供新样板。
接下来,我们进入互动答疑环节,在座的各位企业代表可以进行提问。
现场企业人员提问
企业人员:我们企业从事塞尔维亚蜂产品的进口业务,像蜂蜜这类特色商品目前在我们国内消费市场上的认可度还是比较高的,所以我们计划未来几年会在数量和品类上有所拓展,所以,我们一直对相关政策都比较关注。像之前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方式一直是通过出口国主管部门推荐。那么现在新规实施以后,蜂产品的境外生产企业的注册方式有变化吗?
食安处刘晓晓:感谢您的提问。这位企业朋友,您关心的是2026年6月1日,也就是上个月正式施行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的内容。接下来结合海关总署第280号令以及配套的2026年第27号公告的内容,为您解答这个问题。280号令将原来需官方推荐注册的18类食品调整为目录制管理。目前蜂产品仍是列入需官方推荐注册的进口食品目录内的,注册方式没有变化,依旧需要塞尔维亚官方推荐注册。以上是对您问题的回答。
企业人员:我们企业近期计划在中东欧市场进行订单对接,想在中东欧国家进口一些比较有特色而在我们国内消费市场有需求的一些水果。想问一下有没有这方面的准入政策,有的话去哪里查?如果需要办理许可证件的话,手续会不会很麻烦?
中东欧处江舒文:您的这个问题,我来解答。正如您说的,拟进口的新鲜水果必须获得我国的进境动植物检疫准入,您可以登录海关总署网站查询具体品类水果的准入情况。
另外,您也可以通过我们信息中心的网站查询相关的信息。关于准入的查询,您可以点击我们信息中心网站的首页——清关指南栏目,有一个叫作“中东欧输华农食产品准入信息查询”,在这个应用场景,您可以查询中东欧国家目前已获准入的农食产品类别。比如,您想要进口水果,在搜索栏输入“水果”,这个框内会显示已经获得准入的新鲜水果类别,比如说波兰的苹果、匈牙利的樱桃,塞尔维亚的苹果等。点击进入后,可以看到这个国家的这个类别的水果有哪些已经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信息是比较齐全的。
另外,关于进口申报的流程、手续等内容,在我们信息中心网站上,有一个“中东欧商品进口通关一件事”。点击进入这个应用场景后,在“流程指南”中,我们专门梳理了进口水果的办事流程。
在这里您可以一站式查询和办理水果进口的相关事项,在办理环节中遇到疑难问题,您还可以点击该流程对应的“提问”按钮进行提问,我们会有相关业务专家进行答复。
另外呢,在网站“清关指南”栏目中,我们专门梳理了农食产品准入的相关信息。在这里汇总了包括水果在内的,中东欧农食产品的准入要求,比如塞尔维亚的蓝莓、苹果,还有准入程序,都可以在这里查询到,我们也是实时进行更新的。您可以根据具体想进口的水果类别进行翻阅。
企业人员:我们公司去年参加了中东欧博览会,整体氛围感还是相当不错的,在政策上也能享受到很多便利,个人感觉目前中东欧市场还是大有可为的,算是机会与挑战并存吧,所以我们明年计划报名参加第五届中东欧博览会,展品打算选用ATA单证册申报,对比普通暂准进境,在展品存放周期、展后处置上能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鄞州海关王榕楦:关于你们企业打算选用ATA单证册进行申报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参照上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暨国际消费品博览会落地实施的通关须知,ATA单证册仍是第五届参展展品推荐通关方式之一,相关便利政策延续执行。企业使用ATA单证册主要有两方面的优势:一是展品留存期限更长,ATA项下展品进出境时限与单证册有效期是一致的,一般为1年;二是展后处置更加灵活,展会结束后可在ATA单证册有效期内灵活对接国内采购商看样洽谈,也可以选择将展品运到国内其他展会继续参展,方便我们企业借助第五届中东欧博览会持续开拓国内市场。
企业人员:我们企业想做化妆品进口代理业务,但是听说化妆品进口需要办许可手续,还有不同种类的化妆品进口有不同的注册备案要求,请问具体是要办什么手续?
中东欧处江舒文:您好,感谢这个企业的提问。确实。根据《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实施卫生许可的化妆品,应当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对于首次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我国实施的是许可管理,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负责;对于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我国实施的是备案管理,由申请企业的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进口申报时,海关对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电子数据进行系统自动比对验核。
企业人员:我们公司准备从希腊进口蜂蜜,请问该产品的准入政策有哪些?有没有统一直观的查询渠道?
食安处刘晓晓:您好!我来回答这个问题,蜂蜜进口的准入要求主要有两点:一是产品需在输华食品准入目录内,目前,希腊蜂蜜是已获得我国产品准入的,二是境外生产企业已完成在华注册。您可以在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网站的“信息服务”栏目查询准入目录和企业注册等相关信息。
中东欧处江舒文:这位企业朋友,关于你问到的查询渠道,我补充一下。您也可以在我刚刚操作过的中国—中东欧海关信息中心网站清关指南和“中东欧输华农食产品准入信息查询”应用场景查询相关的准入要求、注册企业等信息。可以丰富一下您的信息来源。谢谢!
企业人员:四位老师好!我们公司是一家新成立的外贸公司,下个月将首次出口货物到塞尔维亚,我们了解到申请中塞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可以让出口货物在进口国享受关税减免,请问第一次申请原产地证书,该怎么操作?
海曙海关陈艳:您好!您首次办理中塞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需要通过以下三个步骤的操作:一是完成企业基本信息维护。您可以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海关政务服务平台,按要求完善企业基本信息。二是开展证书申报。完成信息维护后,在上述平台对应的证书申请入口,选择需要办理的证书类型,您就选择中塞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进入证书申报界面,如实、准确填写货物相关信息,提交海关审核。三是完成证书打印或者签发。等待海关审核通过后,您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自助打印原产地证书,或套打证书后前往海关现场办理签证手续。
企业人员:陈老师您好!我们公司主要出口欧洲,这两年因为塞尔维亚证书的放开,我们塞尔维亚出口业务占比在上升。您前面提到了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对我们企业来说是一个利好政策,想问一下自助打印的流程是否方便介绍一下,谢谢。
海曙海关陈艳:是的,海关现已全面推行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目前共支持25类证书的自助打印,中塞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也包含在内,您可足不出户完成办证。自助打印仅需两步:一是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海关政务服务平台,提前完成企业印章和签名授权。二是证书待海关审核通过后,在上述平台用A4纸自行彩色打印原产地证书即可,非常便捷。
企业人员:我公司想要开展酒类进口业务,需要在海关备案吗?如果需要备案请问怎么办理?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鄞州海关王榕楦:酒类进口商备案需向营业执照所在地海关申请,通过“互联网+海关”或“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线办理,无需提交纸质资料。前提条件是:需要企业已取得含酒类销售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我们的办理平台可以登录“互联网+海关”或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入“企业资质”→然后点击“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进行办理。办理备案所需材料主要有:收货人备案申请表、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拟经营酒类品种及存放地点,值得注意的是企业2年内若曾从事食品进口需提供说明(例如:进口酒类品种和数量)。
企业人员:我们公司有幸承接了三届中东欧博览会相关工作,下一步我们公司准备考虑参加明年的中东欧博览会,到时候可能会选择一些比较有性价比、有特色的化妆品放在展会上来展示,对于这些只用来展台展示、不用来出售的化妆品,标签、检验、备案环节可以免办吗?适用范围怎么界定?
鄞州海关王榕楦:参照上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暨国际消费品博览会落地实施的通关须知,仅供展览的预包装食品和化妆品免予加贴中文标签和抽样检验,免予核查收发货人备案证明。对于少量试用、散发的,视审核和验证情况抽取样品检验,并可免予加贴中文标签。此政策仅限博览会自用参展展品。如要进行销售,要求同一般贸易。
企业人员:您好!我们是一家外贸公司,货物出口到世界各地,也包括塞尔维亚,一直申请各类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给到进口商。有时候,国外进口商想要核实一下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信息,想咨询一下,可以通过什么方式查询原产地证书的信息呢?
海曙海关陈艳:目前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查询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的信息。一是通过证书上的出口原产地证书核查系统网址,通过输入证书号和发票号查询已签发证书信息。二是登录“掌上海关”APP,点击下方“企业”—“我要查”,通过输入证书号和发票号查询证书信息。三是自助打印的原产地证书右上角二维码,可以扫描证书显示原产地证书核查系统上的证书信息。
企业人员:我司合作的保加利亚乳品生产企业注册有效期将在明年到期。听说新规新增了自动延续注册制度,我司合作的境外生产企业是否需要主动提交延续申请?
食安处刘晓晓:您好,我来为您解答,这是一个关于自动延续注册的问题,根据海关总署2026年第27号公告列明的“不予自动延续注册食品清单”,只有肉与肉制品、燕窝与燕窝制品列入清单,无法自动延续,其余品类均可以享受有效期届满自动延续的便利措施,您公司合作的乳品境外生产企业,不需要提交延续申请,到期系统会自动完成延续。同时,对于肉与肉制品、燕窝与燕窝制品这两类无法自动延续的企业,280号令也将延续申请的窗口期由原来的“有效期届满前3至6个月”放宽到了“3至12个月”,为企业申请延续预留了更为充裕的时间。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回答。
线上网友提问
“海关发布”微博网友“靥九九九九”:如果我想了解中东欧国家某个具体国家的贸易情况,以便在我们企业对外贸易时有个大致的参考,目前有什么途径可以获取权威、准确的官方数据?
中东欧处江舒文:感谢这位网友的提问。目前在我们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信息中心网站就可以看到您说的官方数据。经海关总署授权,我们网站定期会公布最新贸易数据及相关监测分析情况。您可以登录我们信息中心网站,一个是可以点击首页的“数据动态可视化”栏目,这里就能看到我们与中东欧14个国家的具体贸易数据,包括:中国—中东欧进口贸易的总额、贸易总额的国别排名、宁波市对中东欧国家的进出口贸易总额、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产品和食品的进出口贸易额。点击中间数字地球上的国旗可以了解到这个国家与中国的进口、出口、进出口总额以及机电产品、农产品、食品等重点产品类别的进出口贸易额还有宁波对该国的进出口额。点击这个文字框呢,显示柱状表,可以看到过去已公开的12个月的贸易数据变化情况。
另外呢,可以在信息中心的网站首页,找到“监测预警”栏目。这里我们定期会发布贸易指数,包括贸易规模、贸易结构、贸易对象,点击相应的国别进行查看。在“监测分析”子栏目里,我们会及时发布相关的包括农食产品贸易简况、阶段性分析报告,希望网站可以为你们提供很好的参考。这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有所帮助。
“海关发布”微信视频号网友“爱吃蛋挞”:我们公司参展前后,大件、易碎展品如果拉到口岸去查验,费时费力且易在过程中损坏,可否向海关申请在展馆现场进行查验?
鄞州海关王榕楦:中东欧博览会的进境展览品按照规定是要接受海关查验、检疫等。如果因为像你们企业涉及的大件、易碎展品这种特殊情况,是需在展馆现场进行查验的展览品,一般是由我们展会主办方委托的代理报关企业提出申请,经海关审核同意,可运至展馆现场进行查验。具体的操作流程是:展品在口岸正常放行后直接运抵展会展馆,然后向我们驻场海关申请临时现场查验,海关关员就地进行查验,对于查验正常的展览品,由实施查验作业的海关办理放行手续,这样就不用企业往返口岸搬运货品,也极大降低大件展品物流和查验成本。
“海关发布”抖音网友“❤️”:刚才我们主持人为我们演示的准入查询的网址是什么,可否展示一下,谢谢。
中东欧处江舒文:好的,我们这个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信息中心网页,如果您在电脑前或者手机收看的话,能看到我们这个屏幕,可以进行截屏,包括现场的各企业。对我们刚刚解释的这些问题比较感兴趣的话,可以扫描这个二维码来关注我们的网址。另外,刚刚提到的准入,我想可能指的是我们这个中东欧国家输华农食产品准入信息查询现场。报网址不是特别方便,您可以在互联网任何搜索平台输入海关信息中心或者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信息中心,可以非常快速地找到我们的网页。非常感谢这位网友对直播的关注,希望我的信息可以给您提供便利。
“海关发布”微博网友“一只知了ZZZ”:我司首次独立进口一批奶酪,请问在报关单上应如何填写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信息?
食安处刘晓晓:感谢这位网友的提问,关于进口食品申报信息填制问题,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27号的规定,您需要在报关单上填制两项内容,一个是在报关单“产品资质”项下“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证书栏,规范填写与该进口食品“原产国(地区)”对应的境外生产企业在华注册编号;第二项是在报关单“商品填报”项下“用途”栏规范填报“食用”。同时要确保填报的注册编号与食品包装上标注的编号保持一致。
这里特别提醒,一是未按要求规范填报的,海关将不接受申报;二是虚假填报信息,骗取海关单证的,海关将依法予以查处。建议您先核实境外企业在华注册编号及有效状态,再进行填报。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海关发布”微博网友“撒哈拉不迷路”:参展展品展后想留在国内转为现货销售,海关相关政策的具体操作路径是什么?
鄞州海关王榕楦:对于展后留购的展览品,一般是由展会主办方委托的代理报关企业在销售前或博览会结束后,按照海关相关规定统一办理进口手续。如果涉及许可证件管理的,应当在销售前办理相关许可证件。同时,支持跨境电商业务,推进线上线下融合。也就是允许列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进境展览品,在展览结束后进入区域中心的,对于符合条件的,可按照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商品模式进行销售。
“海关发布”抖音网友“雅墨”:您好!我们公司是生产厂家,货物通过外贸公司出口到塞尔维亚,请问中塞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由谁来申请?
海曙海关陈艳:您好!根据《中塞自贸协定原产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出口货物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境内生产商及其代理人可以向我国签证机构申请签发原产地证书。您可以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者“海关政务服务平台”的原产地证书签发模块来申请。
“海关发布”微信视频号网友“好好”:我们是上海企业,想参加下届中国——中东欧博览会,展品申报审批核销能不能全线上办理?有没有专属申报通道?
鄞州海关王榕楦:对于展品进境物资的申报,我们应用海关信息化系统对中东欧博览会备案和展品通关等提供全流程的电子化监管,支持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行线上申报。海关同步开设中东欧博览会展品申报绿色通道,以及优先查验绿色通道,展会的业务即报即办,简化企业参展申报手续,提升申报效率。
“海关发布”微信视频号网友“Chennnnn”:我们企业刚刚开拓中东欧的市场,感觉有一些产品还是比较有竞争力的,准备参加明年的中东欧博览会。我们有一些境外合作商也说想来参加一下,让我帮忙了解一下作为国外的展商,如果来华参展包括出入境,能享受哪些便利措施?
鄞州海关王榕楦:展会现场持续设置海关政策服务台,海关关员全程驻场,企业申报、展品处置、查验疑难均可现场一对一咨询答疑;宁波栎社国际机场旅检现场将设立中东欧博览会人员专用通道,境外参展人员可以选择专用通道快速通关,实现人、货双向通关保障全覆盖。
中东欧处江舒文:好的,因为这个网友提到了境外合作商或者是外宾来华参展,我还想补充一下关于人员进出境的一些政策和便利措施。在我们信息中心的网站“清关指南”栏目,我们专门梳理了一期“人员进出境指南”,大家知道现在免签政策落地后来华十分方便,关于人员进出境指南有包括签证、海关、税务、禁限携带物品、宠物进出境携带等相关的内容,我们也是根据实时最新的政策来进行更新。在您的合作商入境前呢,推荐您提供给他看一下这个网站,因为我们也是有英文版本的。除此之外,我们今年还上线了关于人员进出境的AI咨询助手。在这里,入境人员可以用自己的母语,对人员进出境的相关政策进行提问,语音、文字都可以,我们的AI助手会用对应的语种进行语音和文字回复。谢谢!
“海关发布”微信视频号网友“Leowang”:从已与中国签署食品安全合作文件的国家进口乳制品,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清单注册方式如何操作?与常规注册方式有何不同?
食安处刘晓晓: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海关总署280号令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新增了更为便利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清单注册方式。主要适用于已与中国签署食品安全合作文件、已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国家或地区,在具体操作上,满足第十七条列明条件的国家(地区)可与海关总署就具体“清单注册”产品类别、后续监管要求、问题沟通机制、退出机制进行约定,制定更个性化的监管要求,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署相应合作文件后,该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可依约定向海关总署提供符合条件的企业清单等材料,海关总署依约定对清单内企业实施批量化注册及管理。
与常规注册方式相比,清单注册方式的主要特点在于:主管当局提供清单后,海关总署一次性完成批量注册,企业无需逐一向海关总署提交申请材料。但该模式适用的前提是:所在国家(地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已获得海关总署认可,同时主管当局应当提供所推荐企业符合注册要求的声明以及承诺持续履行双方约定责任的声明。建议您公司先与货物来源国主管当局确认该国是否已与中国达成相关合作安排并启动了清单注册机制,再据此安排境外生产企业的注册事宜。
“海关发布”微信视频号网友“最”:中塞自贸协定支持经核准出口商自主开具原产地声明吗?我们公司是AEO企业,怎么申请成为经核准出口商?
海曙海关陈艳:首先,回答您第一个问题,中塞自贸协定支持经核准出口商自主开具原产地声明。经核准出口商可以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者海关政务服务平台的“经核准出口商管理信息化系统”来自主开具原产地声明。
那么,第二个问题,如何成为经核准出口商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经核准出口商管理办法》规定,经核准出口商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海关高级认证企业;
(二)掌握相关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规则;
(三)建立完备的原产资格文件管理制度。
出口企业具备了以上条件后,可以向其住所地直属海关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主管海关制发经核准出口商认定书。
“海关发布”抖音网友“RENJIU”:我们公司做出口塞尔维亚业务,想提前查询出口货物在中塞自贸协定项下塞方进口优惠税率,请问从哪里可以查询?
海曙海关陈艳:您好!不少出口企业都关心这个问题,因为大家都想知道这个产品在进口国的普通税率和协定项下的优惠税率,来确定产品的定价。这里给大家推荐两个官方查询渠道,第一是中国海关原产地服务平台,第二个是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在上述两个平台的相应栏目,只要输入商品编码和目的国,即可查询对应货物在塞尔维亚的普通税率和自贸协定优惠税率。
“海关发布”快手网友“小脑斧”:我司长期进口葡萄酒,境外生产企业在248号令下已获注册。280号令实施后,我司是否需要为这些企业重新申请注册?
食安处刘晓晓:感谢这位网友的提问,我来回答。针对存量已注册企业资质衔接问题,境外生产企业在248号令下已获注册,那么新规实施后仍继续有效,不需要重新办理注册申请。280号令充分考虑与已有注册制度的衔接性,新规实施后也不会影响已注册企业的正常贸易。您只需要在进口申报时,按照新规要求,在报关单“产品资质”项下“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证书栏填写境外生产企业在华注册编号,并在“用途”栏填报“食用”。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回答。
“海关发布”抖音网友“星稀”:这次活动结束后,如果我们企业还有关于中东欧进出口的问题,有什么渠道可以提问呢?
中东欧处江舒文:感谢这个网友的提问。我们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信息中心的一个目标定位,就是为中国—中东欧国家贸易参与者提供咨询服务。您可以在我们信息中心网站,找到“互动交流”栏目。各位企业朋友和网友如果在开展与中东欧国家的贸易中,有任何关于货物通关、农食产品准入等问题,都可以在网站上进行提问,我们会有专家来进行解答。比如这是一家境外企业的中国代表提的问题,关于保加利亚拟出口中国的葡萄酒、蜂蜜等产品是否需要中国准入。大家关注的点都是比较类似的,他还提到说,另外,要向海关总署或中国其他政府部门进行注册或备案吗?我们就会及时进行解答。他还有其他类别想要出口,所以后面还问了护肤品和精油皂的准入问题。大家平时可以在我们的提问列表里翻一翻,可能您的同行也问过类似的问题。
另外呢,我们信息中心网站用手机、电脑都可以登录,大家有任何问题,随时都可以进行提问。中文英文也都可以,所以如果有贸易伙伴、境外同行有疑问,也欢迎推荐我们信息中心的互动交流环节来进行提问。
今天大家提到的问题,基本在我们信息中心的网站上都可以找到答案,欢迎大家进行翻阅,我们信息中心也会不断优化发布的内容,不断迭代更新功能,成为企业在拓展中东欧贸易过程中的伙伴。
今天的问答环节就到这里了。感谢现场的各位企业朋友、线上的网民朋友的积极参与。通过今天的“海关政策直通车”,希望能够帮助大家了解政策、用好政策,真正实现降本增效、提质升级。宁波海关将继续以智慧海关建设为抓手,持续优化通关便利化措施,全力推动中国—中东欧贸易合作再上新台阶。
感谢大家的参与,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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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宁波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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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关发布 编辑:李莹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