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本市拟新增医保定点机构和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

上海发布
2026-07-22 15:26

市医保局介绍,根据国家及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和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1家医疗机构、1家护理服务机构纳入定点。现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7月21日至7月27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12393。

资料:市医保局

编辑:潘乔雨

(来源:上海发布 编辑:曾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