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消息汇】2026.7.23 星期四
一、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扩至12城 确权与税负仍是“隐形门槛”
二、厦门落地股权信托财产登记业务
三、特殊需要信托再落地 杭州工商信托为独居重病长者提供制度性托付方案
四、特殊需要信托再落地 杭州工商信托为独居重病长者提供制度性托付方案
五、多家公司扭亏为盈信托业上半年“成绩单”曝光
六、月末慈善信托财产总规模超113亿元
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扩至12城 确权与税负仍是“隐形门槛”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杨梦雪2026-7-22
信托财产的“登记难”,曾是横亘在家族信托、慈善信托与企业重整信托面前的制度断点,当前这一长期短板正在地方试点的接力中加速补齐。
7月,宁波、武汉两地发文推进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合肥也落地安徽省首单不动产信托预告登记业务。此外,股权信托财产登记也持续迎来新进展,全国首个跨区域股权信托持股平台在北京落地。
自2023年11月发布的《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提出探索建立不动产、股权等作为信托财产的登记机制以来,信托财产登记正从“纸上条款”走向“实操样本”。
行业人士认为,不动产试点拓展至12城、股权信托项目持续落地,是尝试补齐信托制度最核心的基础设施短板。与此同时,也有行业人士指出,登记规则的设立并不局限于服务信托,商事信托同样可以在试点中找到空间。
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的破冰,始于2024年12月。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北京、上海、广州、厦门、天津、南京、苏州、济南、东莞、合肥、宁波、武汉等12城相继启动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试点区域也由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逐步扩展至中部地区。
各地在“北京样板”的基础上同样各有突破。
例如,上海构建了“多场景覆盖+全流程闭环+多部门协同”的创新体系并丰富应用场景;广州把参与试点的信托机构范围扩大到异地有分支机构的信托公司,创新引入预告登记制度;武汉把受托人范围放宽到“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批准的信托机构”等。
上海君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唐潮分析称,各地试点共性在于“半步推进”。
“受托人基本限定为信托公司,自然人受托人被排除在外,这意味着自然人受托的民事信托仍然无法直接适用;都要先在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做预登记,再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权属登记,中信登的预登记成了绕不开的环节;登记时通常要求提供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也就是说,不动产‘进’信托的税收问题始终没有明确;不动产权证书的附记栏会注明‘信托财产’,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信托财产的独立性,能够对抗善意第三人。”唐潮表示。
除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外,股权信托财产登记试点也在持续推进。
7月,股权试点再迎新进展。首个跨区域股权信托持股平台在京落地,这也成为北京试点优化升级以来,首个吸引辖外信托公司服务外地民营企业家来京设立持股平台的跨区域案例。
根据该项目落地时披露的数据,北京已落地股权试点登记案例增至8单,落地量占全国近半数。
2025年4月,北京率先启动全国首个股权信托财产登记试点,初期设有“双北京”限定,即仅适用于北京辖内信托机构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设立股权信托。
运行一年后,北京将试点政策有效期延长三年,至2029年4月,同时把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纳入登记范围,并允许在京设有异地部门的辖外信托公司参照适用。
此后,多地跟进的步伐明显加快。2025年6月,杭州发文进行股权慈善信托登记试点;2026年3月,上海四部门联合开展股权信托财产登记试点;2026年6月,厦门四部门联合发文启动为期一年的试点。
在不动产与股权之外,信托财产登记的制度版图仍在进一步补全。
2026年3月,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正式启动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适用范围为船舶、航空器等特殊动产以外的动产信托业务。这一试点与不动产、股权试点共同构成全品类信托财产登记体系的重要拼图。
“信托财产登记试点不断扩容,不动产试点拓展至12城、股权信托项目持续落地,是尝试补信托制度最核心的基础设施短板。”金乐函数分析师廖鹤凯对记者表示。
他认为,试点扩容是监管层面补齐信托法配套制度、搭建信托基础设施的系统性探索,政策引导行业大力发展非资金信托与服务信托,为构建全国统一、分类实施的信托财产公示体系铺路。
与此同时,也有专家指出试点的应用范围不应局限于服务信托领域,其制度价值应当向更广阔的财产治理场景延伸。
“我们不能把这些试点限定在民事信托的领域,商事信托同样可以在里面找到空间。登记规则的设立,其实是在为更广泛的财产治理提供基础设施。”唐潮表示。
以不动产信托登记试点为例,唐潮认为,各地文件中陆续出现的几类登记情形,除服务信托外,还可以在风险处置、破产重整与债务重组、存量资产盘活、长期财产管理等领域体现其价值。“这条通道最初可能是为家族信托、特殊需要信托、慈善公益这些服务信托场景修的,但却不应该局限于此。”
不过,制度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也仍面临一些“隐形门槛”。
上海一位信托从业人士提及,目前税负问题在多地试点中均未破解,“这就是业务难以大规模推广的一道隐形门槛”。
廖鹤凯同样指出,税收配套政策长期缺失,不动产、股权置入信托环节税负偏高且各地征管口径不统一,制约业务发展。登记业务集中于设立环节,信托变更、受益权调整、原状分配等存续及终止阶段操作机制不完善,债权、知识产权等大量资产尚未纳入登记范围,导致服务的局限性很大。
“各地试点缺乏上位法的直接授权,完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最终需要在《信托法》修订或相关配套立法层面予以回应,明确信托财产独立性。在上位法修订完成前,试点业务仍存在法律和司法认定上的不确定性。”廖鹤凯表示。
厦门落地股权信托财产登记业务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鲍曼君2026-7-23
近日,在厦门金融监管局、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中国信托登记有限公司等部门的指导与推动下,厦门信托落地首批股权信托财产登记业务——鹭享同安1号和鹭享同安2号财富管理服务信托。此举标志着厦门股权信托财产登记试点工作完成从方案设计到实践落地的演进。
更开放、更包容的改革试点
长期以来由于无处进行信托公示,信托项目项下的股权可能因为信托公司的其他债务纠纷而被查封冻结,损害信托的风险隔离功能。6月12日,厦门金融监管局联合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市委金融办等部门印发《厦门市股权信托财产登记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厦门成为北京、上海后第3个全面开展股权信托财产登记试点的城市,也是首个面向全国信托公司开放试点的城市。
与不动产信托不同,信托公司作为信托受托人持有非上市企业股权的相关业务已开展多年。
“考虑到外地信托公司作为信托受托人持有厦门非上市企业股权的情况较为常见,为了统一股权信托财产登记要求,本次试点面向全国信托公司开放,也希望通过更多的信托公司参与,不断检验《试点方案》各项设计的可行性,持续完善试点工作,助力改善厦门营商环境。”厦门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了解,已有多家外地信托公司向厦门金融监管局、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咨询办理股权信托财产登记相关事宜。
更精细、更系统的制度设计
《试点方案》科学设计覆盖信托业务全生命周期的九类登记适用情形,包括新设企业、以股权设立信托、以股权追加交付信托财产、运用信托资金购买股权、作为新股东认缴新增出资额、依生效法律文书取得股权、更换受托人、信托信息变更、向受益人分配股权等,着力推动信托公司回归本源、高质量发展。
厦门金融监管局信托监管员表示,可以接受非现金类资产作为委托财产是信托公司区别于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的主要特征之一。在回归本源、谋求转型的关键阶段,信托行业比过往更需要信托财产登记机制的“落地”。《试点方案》适用情形和办理流程的设计建立在对股权信托业务长期观察和反复研讨的基础上,希望能为全国股权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建设提供可以参考的“厦门样本”。
厦门股权信托财产登记首批业务的落地验证了方案设计的可行性,预计将广泛应用于家庭财富管理、企业员工激励、企业风险处置和资产盘活等领域。随着制度红利的持续释放,信托服务实体经济和居民财富管理的广度和深度将进一步拓展。
特殊需要信托再落地 杭州工商信托为独居重病长者提供制度性托付方案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吴彬2026-7-22
近日,杭州工商信托成功落地一单特殊需要信托,以受托人专业职能为核心,为一位罹患重病的独居长者提供了覆盖其全生命周期及身后安排的综合性解决方案。
据了解,该委托人核心诉求集中于三点:确保资金在本人住院及失能期间安全、独立,不被挪用;实现医疗、护理、生活等各项支出的有序支付,避免因本人无法操作而延误使用;对身后剩余财产作出明确安排,确保意愿得以落实。
针对委托人上述需求,杭州工商信托构建了“委托人设立+受托人管理+指令权人决策+受益人受益”的四位一体信托架构。
具体来看,首先,委托人所交付的资金成为独立信托财产,专项用于本人照护支出,规避挪用风险。同时,委托人预先指定指令权人,日常生活费用及医疗、护理等大额支出,均由指令权人根据实际情况发出支付指令,受托人(杭州工商信托)审核后直接划付至委托人账户或服务提供方(如医院、养老机构),确保每笔资金用途可追溯、可核查。
在财产管理层面,受托人根据委托人风险偏好及资金使用计划,将闲置财产配置于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产品,在保障安全前提下适度保值增值,延长信托可持续期限;受托人定期向委托人及指令权人出具管理报告,详列收支明细、投资损益及账户余额,确保全流程透明可监督。
关于身后安排,信托于委托人身故后终止。受托人将严格按照委托人生前书面确认的分配方案,将剩余信托财产交付其指定的受益人,实现身后意愿的精准落地。
杭州工商信托有关负责人表示,区别于以资产增值为核心的传统财富管理信托,特殊需要信托侧重于制度性、持续性与服务性:依托信托法律关系实现财产隔离与长期存续;不设固定终止期限,覆盖委托人全部生存期间并延伸至身后;受托人承担支付执行、机构对接、监督反馈等复合职能,将金融工具与民生服务深度融合。
特殊需要信托再落地 杭州工商信托为独居重病长者提供制度性托付方案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2026-7-22
随着家庭结构小型化与老龄化加深,独居老人、失独家庭等群体的“养老托付”问题日益成为民生痛点。如何让大额资产在持有人失能或重病期间安全、独立地用于本人照护?又如何让身后意愿不打折扣地落地?这是独居长者面临的双重拷问。
近日,杭州工商信托成功落地一单特殊需要信托,以受托人专业职能为核心,为一位罹患重病的独居长者提供了覆盖其全生命周期及身后安排的综合性解决方案。本案例是公司“幸福颐养”系列养老金融服务的又一实践,充分体现信托制度在特殊群体保障中的独特价值。
案例背景与核心诉求
委托人年近七旬,无配偶及子女,父母均已过世,近期确诊重大疾病。其名下主要资产为售房所得现金,目前由亲属协助日常照料。委托人核心诉求集中于三点:确保资金在本人住院及失能期间安全、独立,不被挪用;实现医疗、护理、生活等各项支出的有序支付,避免因本人无法操作而延误使用;对身后剩余财产作出明确安排,确保意愿得以落实。上述需求反映了特殊群体在资产隔离、支付监督、意愿执行等方面的系统性痛点,传统法律工具或金融产品均难以同时覆盖上述多重需求。
信托架构与受托人核心职责
本信托以信托法为基础,构建“委托人设立+受托人管理+指令权人决策+受益人受益”的四位一体架构。杭州工商信托作为受托人,承担以下核心职能:
1.信托财产独立管理,实现风险隔离
委托人所交付资金成为独立信托财产,与委托人自有财产、受托人固有资产以及其他信托财产相互独立、严格分离。该机制确保信托财产仍独立存续,专项用于本人照护支出,从根本上规避挪用风险。
2.指令权人制度下的审慎支付
委托人预先指定指令权人,负责对信托财产的分配及投资发出指令。受托人严格依据有效指令执行支付。日常生活费用及医疗、护理等大额支出,均由指令权人根据实际情况发出支付指令,受托人审核后直接划付至委托人账户或服务提供方(如医院、养老机构),确保每笔资金用途可追溯、可核查。
3.投资配置与流动性管理
受托人根据委托人风险偏好及资金使用计划,将闲置财产配置于低风险、高流动性金融产品,在保障安全前提下适度保值增值,延长信托可持续期限。
4.持续信息披露与报告
受托人定期向委托人及指令权人出具管理报告,详列收支明细、投资损益及账户余额,确保全流程透明可监督。
5.身后安排的忠实执行
信托于委托人身故后终止。受托人将严格按照委托人生前书面确认的分配方案,将剩余信托财产交付其指定的受益人,实现身后意愿的精准落地。
特殊需要信托的制度优势
区别于以资产增值为核心的传统财富管理信托,特殊需要信托侧重于制度性、持续性与服务性:依托信托法律关系实现财产隔离与长期存续;不设固定终止期限,覆盖委托人全部生存期间并延伸至身后;受托人承担支付执行、机构对接、监督反馈等复合职能,将金融工具与民生服务深度融合。
国企担当与持续深耕
作为国有控股信托机构,杭州工商信托秉持“承担信赖、忠于使命”的文化理念,积极落实养老金融部署。公司“幸福颐养”系列已形成涵盖养老信托、特殊需要信托等多层次解决方案。本次案例再次印证信托制度在解决社会痛点方面的独特价值。公司将坚守受托人专业职责,以严谨风控、透明服务和人文关怀,守护每一份信任与托付。
多家公司扭亏为盈 信托业上半年“成绩单”曝光
来源:上海证券报 马嘉悦2026-7-22
2026年信托公司上半年“成绩单”陆续出炉。第三方平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7月21日,共计52家信托公司披露了2026年上半年的财务数据。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上半年信托行业分化依然显著,但整体经营业绩有所回升,净利润为负数的信托公司数量显著减少。用业内人士的话来说,伴随着行业风险逐步出清,监管持续引导本源业务健康发展,信托业整体表现有望在分化中稳步回暖。
分化仍是“主题词”
2026年上半年,信托业分化态势延续。
据第三方平台统计,在已披露上半年业绩的52信托公司中,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共计9家,其中位居榜首的是中信信托,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9.37亿元。紧随其后的为英大信托、江苏信托、建信信托,营业收入分别为20.02亿元、20.01亿元、15.3亿元。
而同期,营业收入介于1亿元到5亿元之间的高达18家,营业收入小于1亿元的则有5家,其中,华澳信托上半年仅实现营业收入422.7万元,华宸信托以279.45万元的营业收入在行业中垫底。
从同比变化来看,信托业也呈现“冰火两重天”态势。
据统计数据,今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实现同比增长的信托公司共计32家,增长幅度超过20%的信托公司超过10家。但与此同时,大量信托公司营业收入上半年同比下降,华宸信托、山西信托等公司营业收入降幅更是超过50%。
沪上某信托公司业务人员坦言,近年来行业转型持续加速,部分信托公司因风险基本出清、转型成效显著或者固有业务快速发展而实现了亮眼业绩,但还有部分公司存在同质化内卷严重、报酬率偏低、风险项目仍待出清等问题。因此,信托业经营状况分化愈演愈烈。
亏损公司数量减少
值得注意的是,分化的过程中,信托业整体经营状况出现回暖信号。
据第三方平台统计,今年上半年,百瑞信托、兴业信托、五矿信托等多家信托公司扭亏为盈,净利润为负数的信托公司降至2家。
与此同时,今年上半年信托业务收入显著增长。统计49家可比口径信托公司的经营数据可以发现,今年上半年49家信托公司合计实现信托业务收入186.13亿元,同比增长7.91%,信托业务收入在营业收入中占比为62.43%,同比小幅上升。
“整体来看,上半年信托行业经营业绩稳步回升,不仅信托业务收入显著增长且在营收中占比持续提升,行业整体的营业收入、净利润也均实现同比双增,这一方面得益于行业整体本源业务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也与资本市场持续涌现的投资机会有关。”用益信托研究员帅国让观察分析称。
本源业务加速发展
事实上,今年以来监管持续引导信托公司规范开展本源业务,推动了行业的加速转型与盈利能力回升。
比如,有信托人士透露,监管部门今年曾向多家信托公司下达《关于转发资管司2025年四季度通报内容的通知》,明确通报信托行业存在低价“内卷式”竞争、债券交易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求信托公司对照排查。
另外,今年监管部门还向信托公司下发了《资产服务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资产服务信托的定义边界、业务分类、风控要求与监管规则,并明令禁止信托公司以服务信托之名行资管之实。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去年10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今年《资产服务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也陆续下发给信托公司,这意味着在“三分类”新规下行业转型的路线图愈发清晰。与此同时,今年不管是监管部门还是信托业协会都持续引导信托公司“反内卷”,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在此背景下,越来越多信托公司的本源业务向着规范、专业的方向发展,这不仅有助于行业盈利能力的改善,还将进一步提升信托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
六月末慈善信托财产总规模超113亿元
来源:慈善公益报 任乐晴2026-7-22
(来源:中国信托业协会 编辑:曾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