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厦门落地股权信托财产登记业务

中国信托业协会
2026-07-23 14:35

近日,在厦门金融监管局、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中国信托登记有限公司等部门的指导与推动下,厦门信托落地首批股权信托财产登记业务——鹭享同安1号和鹭享同安2号财富管理服务信托。此举标志着厦门股权信托财产登记试点工作完成从方案设计到实践落地的演进。

更开放、更包容的改革试点

长期以来由于无处进行信托公示,信托项目项下的股权可能因为信托公司的其他债务纠纷而被查封冻结,损害信托的风险隔离功能。6月12日,厦门金融监管局联合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市委金融办等部门印发《厦门市股权信托财产登记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厦门成为北京、上海后第3个全面开展股权信托财产登记试点的城市,也是首个面向全国信托公司开放试点的城市。

与不动产信托不同,信托公司作为信托受托人持有非上市企业股权的相关业务已开展多年。

“考虑到外地信托公司作为信托受托人持有厦门非上市企业股权的情况较为常见,为了统一股权信托财产登记要求,本次试点面向全国信托公司开放,也希望通过更多的信托公司参与,不断检验《试点方案》各项设计的可行性,持续完善试点工作,助力改善厦门营商环境。”厦门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了解,已有多家外地信托公司向厦门金融监管局、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咨询办理股权信托财产登记相关事宜。

更精细、更系统的制度设计

《试点方案》科学设计覆盖信托业务全生命周期的九类登记适用情形,包括新设企业、以股权设立信托、以股权追加交付信托财产、运用信托资金购买股权、作为新股东认缴新增出资额、依生效法律文书取得股权、更换受托人、信托信息变更、向受益人分配股权等,着力推动信托公司回归本源、高质量发展。

厦门金融监管局信托监管员表示,可以接受非现金类资产作为委托财产是信托公司区别于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的主要特征之一。在回归本源、谋求转型的关键阶段,信托行业比过往更需要信托财产登记机制的“落地”。《试点方案》适用情形和办理流程的设计建立在对股权信托业务长期观察和反复研讨的基础上,希望能为全国股权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建设提供可以参考的“厦门样本”。

厦门股权信托财产登记首批业务的落地验证了方案设计的可行性,预计将广泛应用于家庭财富管理、企业员工激励、企业风险处置和资产盘活等领域。随着制度红利的持续释放,信托服务实体经济和居民财富管理的广度和深度将进一步拓展。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来源:中国信托业协会 编辑:曾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