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印发《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试点实施办法》

界面新闻
2026-07-24 15:11

财政部、税务总局、生态环境部印发《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试点实施办法》 。首批纳入征收试点范围的行业包括:印刷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炼铁、炼钢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上述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结合试点情况,适时将涉及挥发性有机物管控的其他行业全面纳入征收试点范围。

(来源:界面新闻 编辑:郑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