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所被罚630万元,普利制药财务造假责任链进一步明确

金大侠萧峰 2026-07-29 17:57

南方财经投资快报记者 萧峰


监管持续强化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

7月24日,中国证监会官网披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的行政处罚决定。因在普利制药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项目中未勤勉尽责,导致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对天健所作出没收业务收入并罚款的行政处罚,合计罚没630万元;同时,对涉案三名签字注册会计师分别处以60万元、60万元和30万元罚款。

此次处罚再次体现监管部门对证券服务机构责任的持续压实。近年来,随着一系列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件的查处,中介机构因未勤勉尽责被追责的案例不断增加。作为资本市场“看门人”,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慎核查。

天健所此次被处罚,也意味着普利制药财务造假案件中的责任链条进一步清晰,为后续投资者民事索赔提供了更加充分的依据。

连续两年财务造假,普利制药虚增收入超10亿元

普利制药曾是医药行业备受市场关注的上市公司,但随着监管调查深入,公司财务造假问题逐渐浮出水面。

中国证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普利制药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虚假记载。

经查,公司通过虚构销售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实施财务造假,导致2021年、2022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10.29亿元,占同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1.04%;累计虚增利润总额6.69亿元,占同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3.83%。

值得关注的是,监管调查发现,公司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未能有效对应,部分异常情况未被审计机构及时发现。

审计机构责任落地,投资者索赔更有保障

随着天健所行政处罚落地,普利制药财务造假案件中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人员以及审计机构的责任进一步明确。对于因虚假陈述行为遭受损失的投资者而言,这有助于提高后续索赔成功率,并增强执行保障。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邓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的,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依法主张赔偿。

目前,根据公开信息判断:在2022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16日期间买入普利制药股票,并在2024年4月1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且产生亏损的投资者,可关注索赔事宜(最终索赔条件、赔偿范围及金额,以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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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萧峰 编辑:李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