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规出台:创设“老年人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

读特
2026-08-03 19:02

记者8月3日从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省保护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省保护条例》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作出专门规定,尤其创设“老年人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消费痛点。

在加强未成年人消费保护方面,《省保护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刊登、播放、张贴或者散发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信息和广告;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的特点,设置未成年人模式,在使用时段、时长、功能和内容等方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合理限制未成年人在使用其服务中的单次消费数额、单日累计消费数额,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并以醒目、便捷的方式为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提供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消费者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注册和认证,并通过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等必要手段验证未成年人用户真实身份信息。

在加强老年人消费保护,《省保护条例》规定经营者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与其健康状况相适应的产品和服务,不得设置不合理的年龄限制。经营者通过上门推销、会议营销、集中授课、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等方式向老年人推销保健产品或者声称具有保健功能产品的,不得虚构或者夸大产品的治疗、保健、养生等功效;老年人有权自收到产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情形除外。零售、餐饮、商场、公园等老年人高频消费场所应当支持现金和银行卡支付。鼓励智能化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结合老年人使用需求提升适老化技术水平,便利老年人进行购物、订餐、家政、生活缴费等日常消费。

编辑 张克 审核 马如骁 周梦璇 汤山文

(来源:读特 编辑:丁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