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强对流立法!杭州的这项探索,为何被全国推广?
来源:中国气象局
7月30日,中国气象局减灾服务司印发通知指出,《杭州市强对流天气灾害防范应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指导基层做好强对流天气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要求各地气象部门认真学习、深入研究、参考借鉴杭州市政府工作经验,积极推动本地区政府结合防灾减灾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制度规范,推动将强对流天气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落实落细,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01《杭州市强对流天气灾害防范应对规定》是什么?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杭州市强对流天气灾害防范应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旨在把杭州应对强对流天气的实战经验转化为法治规范,让应急处置更加有序高效。这也是杭州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率先为强对流天气立法。
7月28日上午,《杭州市强对流天气灾害防范应对规定》新闻发布会举行,杭州市司法局副局长林林、杭州市气象局副局长姜纪红、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陈小旦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据介绍,该《规定》由杭州市气象局与市应急管理局联合起草,是杭州市首部多部门联合制定的政府规章。 摄影:岳毅
杭州市强对流天气近年来呈现突发性强、生命史短、局地性强、点多散发、致灾性强等显著特点。近五年,杭州年均发生强对流天气22.4次,年均发布强对流天气相关橙色以上预警信号98次。杭州市气象局副局长姜纪红介绍,在立足本市实际、吸收各地有效做法背景下,杭州市出台《规定》,对强对流天气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进行规范。
7月21日,杭州市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图为西湖断桥上的游客打开随身携带的雨伞避雨。 摄影:里尔
《规定》强调,强对流天气灾害防范应对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遵循预防为主、科学应对、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分级负责、快速处置的工作机制。其包含29条规定,明确市和区、县(市)政府,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在强对流天气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中职责分工。
其中,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强对流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以及防御指引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强对流天气灾害的应急救援;水行政、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强对流天气引发的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的监测、预报预警和防范处置,提供救援力量支持和技术指导。
“《规定》最大的突破在于赋予基层自主处置权:一旦收到强对流天气橙色、红色预警信号,或实际已出现灾情险情,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无需等待上级指令,可立即启动应对机制——‘叫应’高风险区干部群众、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标识警示危险区域和道路、开放避灾安置场所。”杭州市司法局副局长林林介绍,《规定》施行后,杭州强对流天气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将全面迈入规范化、法治化、现代化新阶段。
值得关注的是,《规定》还专门设置了容错免责条款:在防范应对中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即便未能实现预期目标,只要符合规定且未谋取私利,依法不予或免予追责。
《规定》还要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完善数智气象治理系统,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的运用,提高强对流天气预报预警的准确率和时效性。有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可以通过数智气象治理系统获取强对流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发展趋势和影响范围等信息,及时采取防范应对措施。
02杭州这项探索,为何被全国推广?
这项工作有何亮点,又为何会被推广至全国?记者进行了采访。
探过程:三次重大转向,找准小切口
“《规定》的出台并非一帆风顺,历经三次重大调整。”杭州市气象局减灾与法规处处长何爱芳介绍,这项工作从2024年8月正式申请立项,到2026年7月审议通过。最早立法方向为杭州市极端天气防范应对,起草中遇到“极端天气”全灾种界定难、体量过大、执行性不强等问题。经反复研究,2025年6月,杭州市气象局、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共同确定了“小切口”方案——聚焦强对流天气进行专项立法,既体现杭州特色,又精准回应现实需求。
其间,起草专班先后赴临安、富阳、淳安等基层一线,面对面了解乡村干部的实战经验与诉求;又赴贵州遵义、安徽合肥、辽宁沈阳、内蒙古通辽等地调研学习。在广泛吸收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不断修正思路、优化框架,最终完成从全灾种到暴雨单灾种再到强对流专项的三次重大转向。
4月1日,杭州市气象、应急管理、司法三部门赴富阳区“7·22”超强降雨灾害现场开展立法调研。 摄影:任勇
在立法过程中,起草团队又面临两大挑战:一是省级条例已有规定,为何还要再立法?对此,立法团队以“遵循、细化、补充”破题,把上位法原则转化为可落地的“杭州方案”。二是基层减负关键期能否赋权?团队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反复研究,组织基层问卷调查,征求市委社工部意见,开展减负专项评估,确保赋权有据。
“市司法局、气象局、应急管理局协同推进,联合浙江财经大学法学团队,形成专业支撑、实战验证、法治把关的闭环。确保这部规章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杭州市司法局立法处处长彭志芳说。
看亮点:破解五个长期问题,呈现四大特色亮点
“《规定》专门建立以气象预报预警为令、基层一线快速响应的工作机制,既是应对强对流天气的客观需要,也是守牢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底线的现实要求。”杭州市气象局副局长姜纪红说,《规定》破解了五个长期问题:气象监测设施由气象部门统一统筹;未设气象台的区县可委托市级机构提供决策服务;不因预报技术局限影响响应启动;响应级别与预警等级直接挂钩;社会面防雷安全管理再强化。
杭州市司法局副局长林林总结《规定》的特色亮点:
一是针对新业态有了新要求,《规定》不仅对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灾害的日常防范举措进行了细化规定,还立足杭州“赛会之城”和建设世界一流国际旅游目的地的要求,针对大型群众性活动、户外休闲运动项目和旅游景区等场所对强对流天气的敏感性和人员密集性,专条规定其日常防范措施。
二是监测设施有了统筹机制,明确建立气象监测设施统筹规划、共建共享机制,促使监测设施建设有章可循,监测数据归集责任更加明确。
《规定》提出建立气象监测设施统筹规划、共建共享机制,促使监测设施建设有章可循,监测数据归集有主可依。图为共享站点情况:规资(1777)、林水和综合执法(1044) 杭州市气象局供图
三是对临机决断有了清晰指引,充分吸收杭州此前应对极端天气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将气象预报预警服务与基层响应行动深度匹配。
四是针对部分干部群众在防范应对工作中的顾虑,创新设立容错免责条款,对主动作为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符合相关规定,且勤勉尽责、未牟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依法不予、免予追究责任或者从轻、减轻追究责任。
谈期许:依据职责分工持续抓好落实
7月4日,杭州建德市洋溪街道发生强对流天气——暴雨预警在50分钟内从黄色连续升级至红色,友谊村3小时降水量达140.3毫米,小流域山洪随即暴发。友谊村党委书记许耀文闻令而动,在预警发布后第一时间带队深入易涝自然村组织群众撤离,及时转移96名被困群众,未造成人员伤亡。
7月4日,杭州市建德市洋溪街道发生强对流天气——暴雨预警在50分钟内从黄色连续升级至红色,友谊村党委书记许耀文闻令而动,及时转移96名被困群众。建德市气象局供图
《规定》施行后,这样的基层实践经验将得到固化。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陈小旦表示:“市应急管理局将从强化指挥体系运行、持续推进风险排查管控、提升基层应急处置能力三方面抓好落实。”当气象部门发布橙色及以上预警信号时,通过指挥塔群和预警叫应工作机制,一键触发、快速响应,实现预警、指挥、力量、责任四个穿透,切实提升基层临灾应急响应处置能力。
同时坚持“早报、多报、快报”,督促气象、水利、规划资源、综合执法等部门全时段做好监测预报,严格落实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重点领域“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工作机制,强化风险管控。
杭州将加强防汛应急小单元建设,促进基层预警传递、风险识别、人员转移、自救互救、信息报送等能力提升,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在接收到高级别预警信号或发现实际险情时,自主启动灾害应对机制,组织人员转移、开放避灾场所、进行先期救援等,落实“乡自为战、村自为战”。
《规定》提出,建立“以气象预报预警为令”的应对机制。对于如何抓好落实,姜纪红表示:“气象部门将继续发挥好‘发令枪’作用,聚焦‘测得到、报得准、传得快’,持续提升强对流监测能力和预报预警能力,强化数智化研判支撑。”
杭州平均每年要完成约120场重大活动气象保障。图为2024年3月17日凌晨5点,临平区气象局为临平首届半马赛事活动安排提供精细气象保障服务。 图/文:聂传奇 毛宇
03期待更多“小切口”立法护佑“大民生”
《杭州市强对流天气灾害防范应对规定》是一部仅29条规定的新规,却用“小切口”回应了“大民生”。
杭州强对流天气年均发生22.4次,全年722次相关预警——杭州用一组数据说明了立法的紧迫性。但比数据更值得关注的,是其立法思路:不贪大求全,不照搬照抄,而是精准锁定强对流这一特定灾害类型,把基层实践中管用的办法固化为法治规范。
中国幅员辽阔,气候类型多样。杭州的强对流、西北的大风、东北的暴雪,各地防灾减灾中“天大的事”各不相同。我们期待更多地方能够立足本地实际,用“小切口”立法精准回应百姓身边的防灾减灾需求——条文不在多,管用就行;篇幅不在长,精准足矣。
心怀“大民生”,让每一部“小快灵”法规,都成为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道坚实防线。
(来源:中国气象局 编辑:郑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