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简办、快速办,南沙涉海审批“小切口”改革三策齐发
近日,聚焦海域使用权续期、临时用海审批、港口维护性疏浚三大高频用海场景,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正式推出三项涉海营商环境改革专项措施。改革紧扣企业办事痛点精准发力,以“小切口”推动流程精简、模式创新、服务前置,全方位提升涉海审批效能。
三项措施精准发力,让企业用海办事从“多材料、重复跑”转向“极简办、快速办”。
续期“免评”,让企业告别“重复论证”
海域使用权续期是港口、临港产业类企业的高频办事事项。以往,续期往往意味着新一轮用海论证和专家评审的“从头再来”,周期长、成本高,企业负担沉重。
本次改革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权属清晰、无违法用海行为且已按时足额缴纳海域使用金的续期项目,实行“续期免评”新模式,不再要求开展海域使用论证和专家评审。海域使用权人可至迟于期限届满前两个月,持续期申请书、权属证书、缴纳凭证、宗海图等核心材料即可申请办理。同时明确:海域使用权人按规定提出续期申请后,在原海域使用权年期届满、续期审批完成前,按照原批准文件相关规定继续使用海域的,不视作非法占用海域。
改革落地后,辖区某企业自建配套码头成为首批受益项目。该项目符合续期免论证条件,企业无需委托第三方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仅提交核心申请材料即完成申报,有效压缩了前期筹备时间,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保障了码头运营连续性,充分彰显了“小切口”改革的精准惠企成效。
临时用海“免登记”,让项目“即批即用”
临时用海多服务于工程施工、应急保障等时效性较强的场景,普遍存在需求急、周期短的特点。以往需履行全套申报审查程序并办理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环节多、耗时长,难以匹配项目快速落地的需求。
本次改革打出便民“组合拳”:一是临时用海免于办理不动产登记,以批复文件和海域使用金缴款凭证作为合法用海依据,直接减少办事环节;二是批复直接载明用海起始时间、期限、范围等核心要素,精准对接项目施工节点,避免期限错配造成资源闲置;三是简化续期办理,期满确需续期的,企业仅需提交续期申请函、说明必要性,并出具按期拆除设施、恢复海域原状的书面承诺即可办理。
从“先登记、后用海”到“凭批复即用海”,改革后企业无需等待不动产登记即可按需开工,“这将有利于保障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临时用海项目连续施工、无缝衔接。”南沙区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批复文件和缴款凭证“两证”替代不动产登记程序,企业跑动次数和材料提交大幅减少。
疏浚项目“集群审批”,让港口“畅行无阻”
港口维护性疏浚是保障航道通航安全、维持港口正常运营的常态化工作,具有作业频次高、范围相对固定的特点。本次改革跳出传统疏浚审批“挖一次、报一次、审一次”的单项零散审批模式,精准匹配港口维护疏浚临时性、周期性、重复性的行业特点。
支持用海企业结合港口运营实际与疏浚周期需求,一次性编制涵盖未来五年的年度总体疏浚计划,并统一制作宗海图,免于逐项目编制用海论证报告。该政策聚焦南沙港口区维护性作业临时性、重复性、常规性特征。审批环节同步优化,由审批部门提前开展批量化集中审查、公示、征求意见及跨部门联审,实现前期核心工作“一次打包、一次办好”。纳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单元施工时,无需重复开展公示和征求意见,用海单位填报标准申请表即可申请办理临时用海。仅当五年内疏浚用海宗海图发生变化,或涉及重大用海调整时,才需重新开展全面审查,兼顾了审批效率与监管底线。
从海域使用权续期“免评”到临时用海“免登记”,从“交海即交证”2.0“1小时办结”到港口疏浚“集群审批”,南沙区以涉海审批“小切口”改革,持续释放营商环境“大效能”。三项涉海措施精准聚焦企业用海痛点,以流程再造减环节、以数据共享减材料、以制度创新减时限,让涉海企业真切感受到“办事提速、成本减负”的改革红利。
(来源:南方+ 编辑:丁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