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

读特
2026-08-14 22:43

来源:读特

8月14日下午,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东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该《条例》于2026年6月24日经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7月31日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将于9月1日正式施行,标志着东莞市容环卫管理迈入法治化、精细化、规范化新阶段。《条例》共六章四十七条,围绕“明责任、强管理、优服务、善执法”主线,覆盖管理职责、责任区制度、市容环卫管理、病媒防控、法律责任等核心内容,构建起全链条精细化城市治理体系。

东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方淑敏表示,本次立法是东莞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的重要实践。针对城市治理短板与市容环卫突出问题,东莞通过地方立法补齐制度弱项,推动市容环卫管理由粗放式向法治化、精细化转型。同时,《条例》将有效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深化全域文明建设,以常态化、制度化治理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

聚焦民生痛点 刚柔并济彰显立法温度

本次《条例》坚持立法为民、问题导向,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兼顾治理刚性与民生温度。针对环卫设施布局不均、大件垃圾处置不便等问题,《条例》明确主管部门需优化设施布点,搭建线上大件垃圾预约处置平台,切实保障民生服务需求。

针对占道经营、流动摊贩治理难题,新规推行疏堵结合的柔性治理,授权各镇街因地制宜划定经营区域、规范经营时段和业态,实行差异化管理,并设立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在维护市容秩序的同时,兼顾商户生计与市民消费需求,实现刚柔并济的治理效果。此外,《条例》增设环卫工人关爱专项条款,明确优化一线环卫人员薪资福利、职业健康防护,倡导社会各界为环卫工人提供休憩、饮水、避暑避寒等便民服务。

细化责任体系 破解城市治理顽疾

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三级高级主办胡孔齐解读了《条例》核心创新的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该制度围绕“谁来管、管哪里、怎么管”,搭建全域闭环治理体系。治理层面形成城管牵头,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横向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协同格局;以用地红线、建筑控制线为标准,清晰划分全域责任区域、明确主体责任,消除管理盲区;细化各主体保洁、秩序管控、设施维护等法定义务及追责条款,通过“指导+监督+处罚”闭环管理保障制度落地。

相较于原有政府规章,本次《条例》完成制度层级升级,在保留成熟治理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性地规范乱张贴、乱堆乱放、车辆带泥行驶、管线杂乱、桥下空间乱象等治理顽疾,补齐城市管理短板,全面提升市容环境标准化治理水平。

多部门协同联动 推动新规落地见效

为保障《条例》落地实施,东莞城管部门将推进四项重点工作:开展全员专题执法培训,提升队伍专业履职能力;梳理行政处罚清单,优化裁量标准、更新“小微执法”事项,完善配套政策文件;依托玉兰女子队员、城管片长、城管驿站等基层力量,开展线上线下全域普法;常态化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压实各方防控责任,清除病媒孳生地,筑牢公共卫生防线。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毛东波表示,《条例》将病媒防控纳入法治化管理。卫健部门将依托爱国卫生运动,督促重点区域清理卫生死角、清除孳生源头;优化疾控监测网络,强化季节预警与应急处置;深入开展社区、家庭健康宣教,普及防控知识,推动全民群防群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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