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经风象
刘翔的两难选择——要么当教练,要么拿钱走人!
可是,刘翔还想有第三种选择!
于是,他选择了上网寻求网友的帮助(其实就是曝光),语言还挺幽默——“在线等,碰到个难题:希望广大网友给我点意见。体育局让我买断或当教练上班,我该怎么办? ”
刘翔的流量太大了,这种事情拿到网上说,就意味着舆情,各种猜测,阴谋论。
这下体育局坐不住了,赶紧跑去沟通。说是“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与本市关于运动员退役安置的有关规定……妥善做好各项保障安置工作。”
只是刘翔并不买账。反手又给全网更新进度。
看这里,分广告费。这才是重点。
有印象的网友大约还记得2008年家门口的那次奥运会,刘翔本已经受伤,拼了命还上场,只是最后场上跟腱断裂,不得已而单脚走完。
很多人疑惑,赛前不知道跑不了了吗?
当然知道,只是,刘翔身上背了那么多的广告合约,这个时候怎么允许退赛不跑?
重点来了,作为体育局培养的体制内运动员,刘翔所有的广告费,体育局都是有分成的!!!
我让AI收集了下资料,刘翔在整个职业生涯,以及退役之后,广告费、代言费等是一笔天文数字,其个人收入都达到了5.35亿!
根据《福布斯》的统计,在2003年至2014年期间,刘翔的总收入达到了5.35亿元。需要说明的是,这是税前收入,并未扣除与经纪公司、主管单位的分成。其中,2007年是刘翔商业价值的顶峰,全年广告收入高达1.6亿元。当时他手握多达17个品牌代言。
除了运动员时期的收入,刘翔在退役后依然保持着强劲的吸金能力,其中最大的是与耐克的终身合同,每年有约200万美元(约1400万人民币) 的保底收入,外加销售分成。近年来,他仍不断有新的品牌代言,如霸王茶姬、伊利、京东秒送等,年收入依然可观。
所以,刘翔的商业价值其实是体育局参与分红的,根据当时的政策文件和不同时期的公开报道,存在几种说法,比例在10%到20% 之间浮动。
常见的“五一二二”分配模式(地方体育局占20%),这是最广为流传的说法。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旧有的分配政策,运动员的商业广告收入在扣税后,会按以下“五一二二”原则分配,即:运动员个人50%,教练员及有功人员15%,输送地方单位(上海体育局)20%,单项协会(中国田协/田管中心)15%。根据这个比例估算,刘翔约5.35亿元的生涯总收入中,上海体育局大约能分得1.07亿元。
另一种说法指出,在刘翔商业价值的巅峰时期,分配比例有所不同,上海体育局的比例为10%,在这个版本中,刘翔个人65%,教练孙海平15%,上海体育局10%,田管中心10%。
当然,算账还不能简单算数字,还有几个点,其一,刘翔作为体制内的运动员,其职业生涯享受的是最优质的资源供给,所以他取得成绩了肯定是需要回报的;其二,刘翔作为优秀的运动员,其所取得的成绩肯定也是值得对他的培养。所以,这其实也算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刘翔2015年退役后,并未完成常规的退役安置流程,而是长期挂名“上海体育局团委副书记”(非公务员、无行政级别、不坐班)。
正是这种“非在役、非彻底退役”的挂名状态,引发了争议。
首先是潜在的分成义务。有分析认为,只要他保留着这个编制身份,理论上就可能延续商业收入的分配机制。甚至有说法称,如果保留编制,退役后的个人代言可能仍需向体育局返点20%。刘翔的公开质疑也指向了这一点——“分广告费的时候怎么不依法依规安置我?”。这句话暗示,在享受其商业价值分成时,体育局按“规矩”办事;但在履行退役安置责任时,这个“规矩”却被拖延了十一年。
目前,这场长达11年的“挂名”状态已被打破。上海体育局要求刘翔在以下两者中做出选择: 买断工龄(自主择业),彻底解除人事关系,拿一笔经济补偿金。 当教练(体制内安置),进入体制,成为有编制的教练员。
这个选择将直接决定他未来的身份和收入归属。如果选择“买断”,彻底脱离体制,那么未来所有的商业代言收入将完全归个人所有;如果选择“当教练”留在体制内,则可能仍需遵守相关的收入分配规定。
8月26日深夜,刘翔继续发文回复,第一句话就直指核心,“我一直没有离开,并不是我不想走,而是你没让我走”。
所以,现在刘翔到底争的是什么?按理说,他早已经财务自由,而且身上的商务合同每年都是千万级别的,这种量级的财富根本没必要在乎钱和体制内撕破脸。
那么大概率可能还是想留在体制内,但是又不想太被束缚了。
静待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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