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螃蟹缺斤少两!香洲一商户被罚
来源: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日,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某餐厅在加工销售螃蟹时
“带绳称重”、缺斤少两的违法案件。
案例简介
近期,香洲区市场监管局香湾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餐厅进行突击检查,发现餐厅员工为一名顾客结算螃蟹商品时,将捆绑着粗重棉绳的螃蟹、盛放螃蟹的篮子一并进行称重,以重量650克作为结算依据。经现场监督重新称重,执法人员发现螃蟹净重仅为565克,实际重量与结算重量相差85克,远超国家规定的最大允许负偏差5克。面对调查,经营者辩称供应商“带绳送货”的做法属于行业惯例,已口头告知顾客。
执法人员当场对经营者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无论零售还是餐饮加工主体,只要涉及按重量贸易结算,就必须遵守《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行业惯例不能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经营者有义务提供准确的商品量值。将绳重计入蟹重,实质是转嫁成本、变相提高单价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最终销售方,餐厅必须履行经营主体责任,对商品的计量准确性负责,不能将供应商行为作为免责借口。
当事人相关做法构成了零售商品销售者未按实际值进行结算的违法行为,违反了《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依据《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五条规定,香洲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立即改正相关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以案说法
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餐饮单位计量行为的检查,严肃查处各类“消费刺客”、计量违法行为,全力保障市场秩序,让消费者吃得明白、消费放心。
在此提醒广大餐饮经营者:销售海鲜等按重量计费的菜品时,必须在称重前去除厚重的捆扎物、沥干水分,确保以商品净重结算;应在菜单或店内醒目位置明确标注“按净重计价”,主动接受监督,做到诚信经营。
欢迎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
如发现疑似“绳重当蟹重”等
计量不规范问题,
请及时拨打热线电话12315、12345
或使用“珠海12345”微信小程序
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丁海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