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虎门严查过期、“三无”餐食,“幽灵餐厅”无处藏!

羊城派
2026-08-31 18:07

来源:羊城派

近期,东莞市虎门市场监管分局聚焦食品安全关键环节,持续强化全链条监察执法力度,针对线下餐饮店售卖过期食品、“三无”食品,以及依托外卖平台无牌无证经营的“幽灵餐厅”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通过“查处一批、警示一片、规范全域”的刚性执法举措,切实筑牢辖区食品安全防线,全力守护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精准排查违规线索,问题面馆被立案调查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对虎门某社区一面馆开展突击检查时,精准锁定违规问题。现场查获待售的17碗“梅浠”莲子花生糖水,该产品生产日期为2025年8月27日,标注保质期6个月,至检查当日已超出保质期近半年。同时,执法人员在该店后厨储物间查获8袋5kg装的无标签预包装湿面,产品未标注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成分信息,完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该店家的行为已明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触犯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第(十一)项“禁止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法律条款。执法人员当即对全部违规食品采取下架封存措施,现场向商家送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依法对该面馆正式立案调查。

严打无证“幽灵餐厅”,涉案主体被移送公安

随着外卖行业迅猛发展,部分不法商家利用平台资质审核漏洞,通过伪造证照开展无实体经营、无合法资质的“幽灵餐厅”活动,成为外卖食品安全的突出隐患。

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精准排查发现,虎门某社区一烧烤店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经营者借助平台审核漏洞,伪造证件入网开展外卖经营活动,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其无证经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的明确规定。

虎门市场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该烧烤店作出行政处罚,同时将其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线索移送公安部门作进一步处理。目前,相关违规经营场所已完成查封整改,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下一步,虎门市场监管分局将持续保持食品安全执法高压态势,推动监管工作常态化、精细化。一方面,加密线下餐饮单位日常巡查频次,将城中村、出租屋等隐蔽点位的违规出餐点作为排查重点,严防问题反弹;另一方面,联合外卖平台建立资质动态核验机制,打通证照信息实时比对通道,从源头彻底堵塞“幽灵餐厅”入网漏洞。

文、图 | 记者 王俊伟 通讯员 陈建明

(来源:羊城派 编辑:麦见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