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出手,事关综合账户!

中国基金报
2026-08-31 21:09

来源:中国基金报


【导读】券商客户综合账户管理试点转常规,中证协向行业征求意见

中国基金报记者 孙越

8月31日,记者从券商人士处获悉,中证协正就《证券公司客户综合账户管理指引》向行业征求意见。此举旨在优化证券公司账户管理功能,规范客户综合账户管理,提升券商财富管理服务水平。同时,也意味着券商客户综合账户管理试点正式向常规化迈进。

2021年,中国证监会启动了证券公司账户管理功能优化试点,指导证券公司从建立综合客户账户、支持同名划转、分类账户管理三个方面优化现有账户管理模式。目前,共有21家证券公司取得了试点资格。经过四年多的试点实践,整体业务运行平稳,积累了一定经验。

同名普通账户资金划转设50万元门槛

客户综合账户指证券公司为客户设立的以统一身份识别为基础的账户,用于关联管理客户名下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各类账户,支持为客户提供相关综合账户服务。

在开通条件方面,征求意见稿显示,客户申请开通同名账户资金划转服务,应满足客户资金账户状态正常、无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未被列入交易所或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重点监控名单等基本要求,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客户已开立信用资金账户;(二)客户已开立股票期权资金账户;(三)客户普通资金账户开户时长满3个月,从事证券交易时间满半年,且开通服务前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不低于50万元。

征求意见稿同时明确,同名账户资金划转服务的签约账户限于监控系统范围内的客户资金账户。其中,已开通单客户多银行存管服务的客户,签约账户为其主资金账户。

从资金划转规则来看,同名账户资金划转仅允许在签约账户间进行,资金划转服务时段原则上为 9:00—16:00,证券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设置具体服务时段,转入资金当日即可用于交易或取款。

强化风险管控压实券商主体责任

据悉,此次征求意见稿立足试点实践,兼顾普遍适用。在全面调研总结21家试点券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统筹行业实操差异,同时进一步规范同名账户资金划转、分类账户管理等服务要求,促进行业实现“统一理解、统一执行、统一体验”;同时对底线之上的服务多样性预留合理空间,兼顾不同规模、不同业务结构证券公司的实际情况。

在风险管控方面,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坚持风险导向,强化全程管控的原则,构建了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风险管控机制,重点强化事前和事中管控环节。事前明确同名账户资金划转服务的准入条件,适度提高准入标准,从源头防范洗钱涉诈风险;事中强化综合账户持续管理,加强洗钱及违规交易行为的监测和管控;事后规范投诉处理、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报告机制,压实证券公司主体责任。

在资金划转管控方面,要求证券公司采取控制划转额度或频率等措施,加强客户资金划转管理,同时建立健全日间运行监测、对账及差额处理机制,确保客户资金安全完整。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要求强化证券公司内部控制责任:一是要求证券公司建立健全综合账户管理制度、风险监控和预警处理机制;二是针对同名账户资金划转建立异常监控指标,加强异常行为监测,及时甄别分析,依规处置、报告;三是从信息系统建设、应急管理、投资者信息保护、投诉管理、内部监督审计等方面提出规范要求。

编辑:格林

校对:乔伊

制作:鹿米

审核:木鱼

(来源:中国基金报 编辑:家俊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