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之重器”怎么建、如何用?深圳拟为大科学装置立“规矩”
“国之重器”怎么建、如何用、如何向社会开放?近日,深圳拟为大科学装置立“规矩”,《深圳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共七章40条,覆盖设施决策、谋划、建设、运行、资产、升级和退役等全部环节,并系统性提出三项创新举措。
拓宽资金渠道。明确坚持多渠道、多元化原则筹措建设运行资金,允许并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探索财政拨款、企业参与建设、金融机构贷款、城市开发收益、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等多种方式,缓解市、区两级财政负担。
创新运行模式。针对国内设施“谁申报、谁建设、谁运营”模式下资源过度向依托单位倾斜、开放共享不足等问题,明确采用“政府所有、委托运行”模式:设施资产由市政府所有,公开遴选建设、运行依托单位,推动设施更多向产业用户、民营企业开放,并鼓励依托设施发起以我为主的国际大科学计划。
引入第三方风险管控。由法人单位遴选第三方风险管控机构,在建设期跟踪进展、监管资金,在运行期对开放共享、成果转化、用户评价等进行综合评估,考核结果与财政资金拨付、运行经费核定、升级改造支持等决策挂钩。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细化了设施知识产权分配规则——用户单位独立开展实验形成的知识产权由用户自主拥有;鼓励并支持依托设施形成的科技成果在深就地转化。
社会公众可在9月25日前,通过深圳市司法局官网“互动交流—民意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或发送电子邮件至chenwt@sf.sz.gov.cn。
南方+记者 曾子航
(来源:南方+ 编辑:陈虹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