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销售业务多项违规,张家港农商行被监管出具警示函

极目新闻
2026-09-03 15:41

来源:极目新闻

基金销售业务多项违规,张家港农商行被监管出具警示函

极目新闻记者 黄晓波

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张家港行,002839)出具警示函。经查,该行基金销售业务在现场检查中被查出多项违规问题。

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公开资料显示,张家港农商行于2001年由农信社改制成立,是全国首家改制组建的地方性股份制农商行,2017年登陆深交所,为国内首批上市农商行。该行深耕苏南区域金融市场,具备公募基金销售资质,常规开展基金销售相关业务。

监管决定书披露,该行基金销售业务首先存在人员资质管理漏洞,部分工作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及销售相关资质,便违规开展基金产品销售工作。

在内控合规管理方面,该行产品准入机制存在明显短板。负责产品准入的专项委员会,未纳入合规人员与产品研究人员;合规风控人员也未对新上线销售的基金产品出具明确合规审查意见。与此同时,该行手机APP基金销售板块多项公示内容不合规,既未对基金产品标注风险提示,也未以显著方式声明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此外,页面展示的基金经理业绩数据不完整,未覆盖其管理的全部同类产品过往业绩,且未公示基金销售收费标准。

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上,该行履职不到位。为投资者办理基金购买业务时,未按监管规定全面核实投资者收入来源、资产状况、负债情况等关键信息。针对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信息失真、单日多次测评、风险等级异常波动等异常行为,该行也未及时核查处置、充分风险预警。

除此之外,该行还存在多项程序性合规疏漏,未按时报送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任职备案材料、原负责人离任审计报告,且未及时按要求换领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上述多项违规行为,违反了证监会基金销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从业人员管理等多项监管规定。

决定书明确,相关主体若对本次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本次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来源:极目新闻 编辑:曾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