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河北医大二院首次因涉及商业贿赂被国家医保局曝光。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闫硕
继“上海某科贸商行涉支架球囊行贿案”公开曝光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简称“河北医大二院”)“每条支架收5000元回扣”后,仅2025年下半年,该院又涉及9起刑事案件。
9月13日,国家医保局披露,该医院工作人员先后收受商业贿赂46次,单次最大涉案金额1658万元,持续时间最长达11年,累计涉案金额1.84亿元。此外,超过30家医药企业长期对该医院工作人员行贿。
医药购销行贿本质上是通过给予不正当利益买断处方权,干扰正常诊疗秩序,使得医药产品销售导向从实际临床价值转向高返点和高回扣,严重侵害患者合法权益,损害医保基金安全。多年来,相关部门持续推进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工作,完善医药领域长效治理机制。
近年来,医疗反腐持续呈高压态势。监管紧盯医药购销、临床诊疗中的利益输送,持续加大全链条监管力度,推动医疗机构与医药企业恪守合规底线,切实守护医保基金安全,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涉案金额1.84亿元
国家医保局分析近3年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源信息,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内部教育管理宽松软,其工作人员收受失信企业商业贿赂次数较多、金额较大、持续时间较长。
河北医大二院便是一大典型。该医院工作人员先后收受商业贿赂46次,持续时间最长达11年,累计涉案金额1.84亿元。分析发现,超过30家医药企业长期对该医院工作人员行贿。
其中,河北祥恩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简称“祥恩医疗”)、北京金凯惠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明视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石家庄尚道轩医疗器械商贸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涉及单位行贿罪。祥恩医疗为向河北医大二院销售价格虚高的医疗耗材,累计向该医院工作人员行贿2064万元。
分析发现,相关案件涉案医药产品以人工晶体、药物洗脱支架系统、快速交换球囊扩张导管、心脏起搏器和生物可吸收医用膜等医用耗材为主,超30种,累计贿赂金额约1.74亿元。涉案药品还有10种,包括注射用萘普生钠、奥拉西坦注射液、注射用兰索拉唑和盐酸纳美芬注射液等,累计贿赂金额约1000万元。
需要强调的是,这不是河北医大二院首次因涉及商业贿赂被国家医保局曝光。2025年11月,国家医保局通报上海某科贸商行涉支架球囊行贿案,相关信息显示,2025年7月,河北省魏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上海某科贸商行、马某单位行贿案。
经审理查明,被告单位上海某科贸商行及其实际控制人马某,在向河北医大二院东院区心血管内一科、心血管内二科销售医疗耗材过程中,给予时任医院副院长李某军、东院区心血管内一科主任王某乙、东院区心血管内二科主任吴某利现金回扣,共计人民币1403.33万元。其中支架每条回扣5000元;球囊单价4000元以上的,每条回扣1000元,单价4000元以下的,每条回扣800元。该案备受关注。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灰色利益链盘根错节。
一方面,非法药企用贿赂收买医师的处方权,用贿赂剥夺患者享受质优价宜医疗服务的合法权利,既刻意虚高报价,为行贿营造空间,又制造舆论贬低集采,刻意打造“高价才是好货”的标签来带节奏,为高价行贿药械进医院、受贿医师使用高价的行贿药械铺路。
另一方面,少数医疗机构内多人多次长期收受数十家医药企业贿赂,且受贿行为持续十多年,“不买对的,只买贿的”,也值得医院管理者警醒,值得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重视。
2020年,国家医保局建立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对法院判决、有关部门查处的医药购销行贿、带金销售等问题突出的企业开展失信评级,并采取限制挂网、配送等约束措施。
国家医保局强调,将持续优化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强化对上市许可持有人的穿透力度,同时坚定不移持续优化完善集采制度,持续加大定向飞检力度,坚决挤压医药带金销售的非法空间,切实剔除药械价格虚高水分。同时也提醒相关定点医院不断加强自身内部控制,不要沦为“带金销售”的围猎目标,切实维护参保就医群众的健康权益,保护医护人员不受伤害。
反腐持续高压
各地已在深入落实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
9月10日,贵州省医保基金运行服务中心发布《关于2026年医药商业贿赂案源信用评价失信评定结果的公告(第二期)》,评定“失信”企业29家,“严重失信”企业2家,“特别严重失信”企业7家。
按照相关规定,配送企业将按失信等级被限制或中止贵州区域配送资格1至5年;生产企业除风险告诫外,相关涉案产品或全部产品的挂网、投标资格可被限制或中止。本次评价结果将于2026年10月1日生效,有效期3年。
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正是医药领域反腐持续高压的缩影。近年来,监管持续重拳整治医药购销领域腐败,常态化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行动。
今年6月,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等14部门联合印发《2026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明确重点监管高值医用耗材、医用设备等领域,重点整治采购人“关键少数”违规干预、拆分项目规避公开招标、量身定标、“明招暗定”等违规问题,依法打击应标方租借证照、虚假交易、商业贿赂等违规行为。
文件同时提出,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扩大品种覆盖面。日前,第七批国家组织医用耗材集采在天津开标,23种消化介入耗材产生拟中选结果,148家企业517个产品中选。自2020年以来,七批耗材集采共纳入165种耗材,覆盖心内科、骨科、眼科、血管外科、耳鼻喉科、泌尿科、消化科等主要临床领域。
多位政策研究专家曾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指出,集采以量价挂钩、招采合一重塑行业购销逻辑,通过锁定采购量压缩不合理营销费用,从源头削弱带金销售的利益基础。招采信用评价制度与集采机制联动,依据商业贿赂等失信分级实施投标、挂网限制,进一步放大惩戒威慑力。
司法层面的配套规则也持续完善。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让“医疗回扣入刑”再度成为行业热议焦点。
新规明确,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分别参照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定罪量刑标准执行。这一规定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贿的入罪起点由此前“二倍门槛”的6万元调整至3万元。
对于医药购销领域的监管,某大学法学院研究人员指出,在宏观层面,改善医药市场生态应从需求侧构建支付压力机制,压缩药企通过不正当方式追求超额利润的动机;从药品集中采购信息、价格信息以及关键主体的财产信息等维度提升市场信息透明度。在微观层面,强化对相关主体的行为约束,明确责任主体和类型,提升法律实施效能,通过社会共治和内部合规丰富监管模式。
(作者:闫硕 编辑:季媛媛,张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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