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脂”食品?东莞发布第二批网络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虚假宣传案例
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食品、保健食品销售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等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东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和保健食品护老提升专项行动。为切实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与教育引导作用,督促广大食品经营者引以为戒、严守底线,现发布第二批典型案例。
一、东莞市某科技公司网店发布普通食品虚假广告案
基本案情:
2025年底,东莞市市场监管局收到群众关于东莞市某科技有限公司网店发布违法广告线索。经核查,该公司为推销其普通食品“全麦软欧包”,在网店发布了包含“低脂”“低卡健康主食”等内容的广告,上述宣传内容缺乏充分依据,足以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处理结果:
该科技有限公司在网店宣称普通食品“低脂”“低卡健康主食”且无依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
二、东莞市某麻辣烫店利用网络虚假宣传经营食品案
基本案情:
2026年5月,东莞市市场监管局收到群众关于某麻辣烫店的投诉举报,反映其对经营的食品“蟹肉棒”进行虚假宣传。经核查,该麻辣烫店在美团外卖平台开设网店经营,网店展示商品“蟹肉棒”,但此款“蟹肉棒”为安井®仿蟹柳速冻鱼糜制品,配料不含蟹肉。
处理结果:
该麻辣烫店在网店页面宣传经营的“蟹肉棒”实际不含蟹肉,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宣传及经营行为,处以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三、东莞市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开展虚假商业宣传案
基本案情:
2026年1月,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在对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开展日常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存在虚假商业宣传行为。经核查,该公司自行从网络下载蜂奥®蜂胶胶囊(保健食品)宣传课件,在其经营场所通过投影仪向到店顾客宣讲推广,宣传课件标注“增强免疫力、改善心血管健康和调节血糖水平”等功效内容,当事人无法提供对应的合法证明材料及科学依据佐证宣传内容真实性。
处理结果:
该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擅自夸大保健食品功效范围,对商品性能、功能作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足以误导消费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构成虚假商业宣传违法行为。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
来源:东莞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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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麦见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