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提取,拟重要调整:装修最高可提18万、子女可提取公积金为父母加装电梯
9月15日,从武汉公积金中心获悉,武汉公积金中心已就《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对标国家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的改革部署,拟新增装修、物业费提取,并优化租房、还贷等多项提取政策。
装修提取上限18万元。职工及配偶就本市自住住房装修的,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购房时间须在5年内或已满15年(含)以上,取得房屋有效证明材料满6个月(含)以上,夫妻仅可就一套住房办理一次提取。提取额度按每平方米1500元乘以房屋建筑面积核定,总额最高不超过18万元。需注意,本年度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或已办理购房、还贷、租房等提取的,不能办理装修提取,反之亦然。
物业费每年最高提6000元。职工及配偶可就本市一套自住住房,每年提取一次用于支付物业费,金额不超过该套房产本年度物业费发票金额,总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仅限当年度费用,不得补提往年、预提后续年度。
子女可提取公积金为父母加装电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范围,由原仅限房屋所有权人、配偶,扩展至子女,主要适配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子女共同出资的现实情况。费用支出后36个月内可提取一次,每户提取限额不超过该户电梯建设费用中个人实际出资金额(不含运行维护费用),一户多人提取合计不超过实际出资额。
城市更新改造住房可提取。本市住房纳入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均可提取,同一套住房仅限提取一次,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个人实际承担的改造支出费用,提取前须先由建设单位完成项目备案。
保租房租金可公积金直付,人才限额升至3倍。职工及配偶本市无自有住房或具备公租房配租资格的,每年可提取公积金支付上一年度房租,不限次数,单身职工每年18000元、已婚职工及配偶36000元,经认定的在汉人才提取限额提高至3倍。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按月在合作租赁平台办理公积金租金直付,资金T+1日支付至租赁企业,租金直付与按年度租房提取在同一自然年度内二选一。
首套房纯商贷还贷提取每月一次。仅使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正常还款满6个月后每月可提取一次(原为每12个月一次),累计不超过商业贷款金额。同时,购买本市新建商品房可凭备案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申请提取,每36个月一次,累计不超过购房总价;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取消纸质证明,统一“亮码可办”在线核验。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有其他调整:自住住房套数按公积金使用记录认定,重点支持首套、有条件支持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不支持第三套及以上;购买非本市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12个月、购买本市存量住房需满6个月方可提取;离职销户提取新增“未在异地继续缴存”条件,本市户籍账户停缴满24个月、非本市户籍停缴满6个月且为离职封存方可办理等。
按照公告,相关意见反馈自即日起至2026年9月24日止。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刘思宇 肖苔
审核:张欣
(来源:极目新闻 编辑:张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