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重庆监管局:构建“四维工作法”筑牢地方财政运行安全底线
来源:财政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各地监管局实施地方财政运行分析评估工作暂行办法有关要求,重庆监管局立足财政监管职责,充分发挥属地优势,聚焦地方财政运行中苗头性风险和趋势性问题,构建“制度筑基、数据驱动、靶向核查、闭环整改”四维工作体系,对全市39个区县财政运行情况开展常态化分析评估,切实履行财政监管“哨兵”“探头”“参谋”职能,护航基层财政平稳健康运行,筑牢地方财政安全底线。
一、制度筑基,锚定监管“坐标系”
一是细化实施办法。制定相关工作实施细则,将“三保”预算编制及执行进度、暂付款余额占比及增减变动、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库款保障水平等3大类12项核心指标纳入重点监测范围,确保监管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二是建立协同联动机制。主动对接税务、统计、海关等部门,搭建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建立财政收支月报、收入套表数据定期汇总机制,依托重庆“数字财政”等多渠道数据来源进行多方比对验证,为研判财政收支形势和深入开展各类监管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二、数据驱动,织密监测“预警网”
立足现有信息化条件,推动地方财政运行监管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判”转变。
一是夯实数据基础。按月归集各区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数据,同步对接海关、税务获取税收入库等辅助数据,形成覆盖全市的财政运行基础数据台账。
二是建立预警规则。围绕核心指标,针对关键风险点设立预警规则。对触发预警的区县及时纳入重点关注清单,做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
三是开展“立体画像”。为每个区县建立涵盖基础概况、经济特征、财政收支、管理水平的综合档案,创建星级评定机制,通过多维度可视化图表直观展示核心指标变化情况,精准反映各区县财政运行特点及潜在风险,让“探头”看得更清、更远。
三、靶向发力,打好核查“组合拳”
采取“线上+线下”“全面+重点”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差异化精准监管。
一是实施分类监管。对较低风险区县实行非现场常规监测;对一般风险区县开展书面调研,重点核实预警问题成因;对高风险区县实行定期调度、按月了解,推动监管资源向关键领域和重点地区投放。
二是开展深度核查。针对性质较为严重的预警疑点,组建专项核查组深入区县,通过查阅账目、核对凭证、现场核验等方式,重点核查地方财政收入质量、“三保”保障与暂付款管理、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落实成效等内容。
三是注重调研问效。同步围绕财政运行监测过程中关注事项以及上级部门关注问题开展基层调研,广泛收集区县在财政运行中遇到的困难及政策诉求,形成高质量专题调研报告,为风险早处置提供对策建议。
四、闭环整改,做好治理“后半篇”
坚持“查处与整改并重、纠偏与建制并行”,构建全流程闭环整改机制,推动监管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是建立台账销号制度。对监测、核查发现的问题以及下发的分析评估意见函、监管意见函实行台账化管理,实现销号制落实,确保“发现一个、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二是强化整改跟踪问效。定期调度整改开展情况,对整改推进缓慢的区县及时督促提醒,推动问题逐项整改到位。
三是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定期对监管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和归纳分析,总结提炼共性问题特征,为后续优化监管重点、完善政策措施提供决策参考,形成全链条治理闭环。
下一步,重庆监管局将紧扣财政部工作要求,坚决扛起属地财政运行监管责任,持续深化“四维工作法”实践运用,进一步做实“哨兵”“探头”“参谋”。一是进一步优化监测指标体系,结合最新政策要求和地方实际动态调整预警规则,提升监测预警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二是持续加大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监管力度,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三保”压力较大的区县开展典型剖析式深度调研,做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三是加强监管成果运用转化,及时向财政部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切实守好地方财政运行安全底线,筑牢全链条安全防线,为重庆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安全保障。
(来源:财政部重庆监管局)
(来源:财政部 编辑:陈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