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亿分红险告别“各说各话”,行业首套统一示范条款来了

国际金融报
2026-09-22 12:58

来源:国际金融报

分红险首次迎来行业统一的示范条款。

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终身寿险(分红型)示范条款》《两全保险(分红型)示范条款》《年金保险(分红型)示范条款》三个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居民财富管理需求增长以及人身险产品结构不断丰富,分红险在满足风险保障与长期稳健财富管理需求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

三款分红险示范条款的出炉,意在明确浮动收益型保险产品条款的行业示范写法,规范分红险的通用表述,指导销售与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保险服务的通俗化、可及性、公平性,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分红逻辑不再难懂

示范条款是规范保险合同内容的行业示范性参考文本。在此之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已发布定期寿险、终身寿险等普通型保险示范条款,本次分红险示范条款是这一标准化体系的延续与补位。

具体来看,三款分红保险示范条款的条目均为32条。在规范关键条目表述方面,示范条款统一表述“保险金额”“保单红利”“现金价值”“效力中止与恢复”“未还款项”等与分红权益相关的条目,并逐项嵌入红利说明。

例如,保险金额条目明确了现金红利下交清增额(投保人将保单红利通过趸交形式转换为新增保额)、增额红利(保险公司将盈余以增加保额的形式分配给投保人)对保险金额的影响;保单红利条目明确了红利来源、分配方式、累积生息、抵交保费、交清增额、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等内容。通过关键信息标准化,便于消费者理解分红逻辑,提升透明度。

在强化红利信息披露方面,示范条款充分考虑了行业实际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需求。例如,对于现金红利下交清增额、增额红利分红保险,明确“在合同上载明保单年度末红利对应现金价值的计算基础表”,提升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的相关知情权。

与此同时,示范条款将“交清增额保险参与红利分配”“合同中止期间客户享有红利累积生息权利”作为可选择内容,既为行业实务操作提供示范写法,又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保险公司在实务处理中的灵活性。

在保障消费者选择权方面,本次起草的三款示范条款覆盖市场主要分红保险类别,通过统一条款框架,便于消费者横向比较不同类型产品;通过统一“保险责任”“养老年金领取方式、领取频率、开始领取日”等表述,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便于其按需选择适配产品。

在提升条款阅读流畅度方面,示范条款统一通用条款表述,“合同构成”“投保范围”“犹豫期”“责任免除”“其他免责条款”“释义”等条目,与普通型定期寿险示范条款和终身寿险示范条款保持一致。夯实条款通用模块的标准化表述,实现基础权责事项表述规范统一,提升消费者多类型保险条款阅读的连贯性。

保费“狂飙”更需规范发展

示范条款公开征求意见的背后,是分红险保费规模的一路高歌猛进。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同业交流数据,2026年上半年,分红险原保险保费收入达10126亿元,同比增长94.4%。而同期,人身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2.87万亿元,同比增长3.6%。

“分红险近年来发展较快,已经成为寿险公司产品转型的重要方向。”北京排排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帆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但市场扩容之后,产品条款和销售服务也需要进一步规范。

据其分析,分红险既有合同约定的保证利益,也有不确定的红利分配,不同公司的产品在红利领取方式、现金价值、退保规则等方面存在差异,消费者理解和比较起来有一定难度。销售环节还需要特别关注保证利益与非保证利益的区分,避免客户把演示收益或历史红利实现率理解为未来能够获得的确定收益。

在杨帆看来,此次制定示范条款,有助于统一基础条款的表述和结构,让保障责任、红利分配及合同权利义务更加清晰,也为保险公司规范产品开发和销售说明提供参考。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龙格也向记者提到,当前分红险产品在条款表述上各行其是,市场上不乏把“非保证红利”宣传成“类固收”、把终了红利或交清增额说成“确定收益”的现象,导致分红险收益纠纷投诉激增。

“示范条款补齐了分红险在示范文本上的空白,配合2026版人身险‘负面清单’、演示利率上限降至3.5%等监管组合拳,从源头上压降售前误导和售后扯皮。”龙格说。

那么,示范条款的出炉,将给保险公司和消费者带来哪些影响?杨帆指出,对保险公司来说,示范条款有助于减少基础合同表述上的差异,提高产品开发、合规审核和销售培训的规范性。随着分红险销售占比提升,保险公司不仅要把产品条款设计清楚,还需要在利益演示、红利信息披露和客户长期服务方面保持一致,不能只在销售时强调潜在收益。

“对消费者来说,基础条款更加统一、表述更加清晰,有利于理解保证利益与非保证利益的区别,也能更方便地比较不同产品。”杨帆补充道,示范条款并不意味着不同公司的分红险收益会趋同,更不意味着红利获得保证。消费者选择产品时,仍然需要结合自身资金使用期限和保障需求,关注合同约定的保证利益、退保损失、红利分配规则,以及保险公司的长期经营能力。

龙格认为,长期来看,保险公司的竞争重心将从销售话术和演示利率,转向分红账户管理和长期投资能力的比拼。消费者需要留意,示范条款属于行业自律文本,不会影响存量保单,购买新单最终仍要以正式保单条款和分红实现率为准。

记者王莹

文字编辑姚惠

(来源:国际金融报 编辑:张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