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中小企业回款难,相关部门有回应

中国政府网
2026-09-28 17:00

来源:中国政府网

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受到在企业工作的网民关注。他们在中国政府网“@国务院 我来说”栏目留言,主要反映大型企业付款期限过长、拖延验收结算、滥用商业汇票和电子凭证等问题。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有关司局,结合国办9月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就广大网民关心的这些问题作出回应。

——整治大型企业模糊账期起算节点、拖延验收或结算、滥用商业汇票和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行为

某小型企业负责人反映,此前承揽某大型公司施工项目,已竣工两年多,但对方以各种理由迟迟不组织验收,导致拿不到工程款。

答:多数行业暂未出台专门的结算支付规则,部分大型企业借此滥用市场竞争优势地位,通过模糊账期起算节点、拖延验收或结算、滥用商业汇票和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手段,拉长上下游中小企业账期,造成中小企业回款难。

《通知》提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完善本行业结算支付规定,并明确账期起算节点、账款支付方式及流程、货物和服务检验验收(或工程竣工结算)标准及期限、最长付款期限等相关关键内容。要通过规范上述“付款四项关键要素”并推动纳入合同示范文本,填补当前各行业结算支付管理存在的“空白点”。这样既能为大型企业及时支付账款划定明确边界,也让中小企业对什么时候能够拿到回款、以什么方式拿到回款做到心中有数。

——压减电子凭证最长付款期限至6个月

某建设公司负责人反映,项目竣工验收后,甲方将部分账款以电子凭证方式支付,期限3年,到期后仍不能兑付,又再次延期,导致公司迟迟拿不到款项。

答:企业反映的痛点确实存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是供应链中处于主导地位的核心企业依靠电子凭证服务平台开具的、承诺未来在一定期限付款的电子化记录。金融机构依据这个电子记录给核心企业上下游的供应商提供融资服务。账款凭证业务最初是市场自然发展起来的,这几年规模增长非常快,但一些核心企业一边通过开立账款凭证拖延付款,另一边通过自己关联的保理公司向中小企业提供高息融资、收取利息,存在“两头吃”现象。

这次《通知》明确,压减电子凭证最长付款期限至6个月,电子凭证服务平台不得新开立付款期限超过6个月的电子凭证,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不得为付款期限超过6个月的电子凭证提供融资。要监测过度使用商业汇票和电子凭证的大型企业,并督促压降商业汇票和电子凭证业务规模。要求大型企业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中小企业向其关联的商业保理公司进行应收账款融资。

——央企对中小企业全部采用现金支付,这项要作为一条“硬杠杠”落实好

多家中小企业留言称,央企往往位于供应链上游,发生拖欠账款容易引发连锁反应,希望央企带头清理拖欠问题,应付尽付。

答:《通知》对央企发挥表率作用提出了专门要求。中央企业要率先在合同中明确“付款四项关键要素”,带头落实关于电子凭证业务和电子凭证服务平台管理的各项要求。央企对中小企业全部采用现金支付,这项要作为一条“硬杠杠”落实好。对大型企业,央企将结合自身实际保持合理现金支付比例,并严格“票证”(指商业汇票和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使用管理,严禁开具6个月以上的“票证”。

对大型企业承揽中央企业项目后分包实施的,中央企业应当在合同中要求总承包单位向分包单位及时支付账款,且保持同等现金支付比例。

——中小企业遇到拖欠问题可通过这些渠道投诉

有中小企业称,遇到拖欠账款问题不知道向哪里投诉;还有的反映,多次投诉但解决效果不佳。

答:中小企业遇到被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包括央企拖欠货物、工程、服务账款问题,可到工信部设立的“全国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平台”反映。同时,各央企集团在其官网公布了受理投诉的渠道,国务院国资委在官网设置了“中央企业欠款投诉平台”二维码。

(来源:中国政府网 编辑: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