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湖南监管局:“三坚持三抓实” 做好一行两局部门预算监管工作
来源:财政部
近年来,湖南监管局立足属地中央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监管职能定位,聚焦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以下简称一行两局)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实际,紧扣金融监管部门财务运行特点,“三坚持三抓实”推动部门预算监管走深走实,辐射带动辖区金融行业规范发展,提升财政金融监管精准性与实效性。
一、坚持政治引领,高位谋划抓实监管基础支撑
坚持以政治建设统领部门预算监管工作全局,从方向引领、责任落实、协同联动、能力支撑四个维度系统发力,为一行两局部门预算监管工作走深走实筑牢坚实根基。
一是强化政治统领,把牢监管正确方向。始终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决策部署作为根本遵循,立足属地财政金融监管职能,充分把握一行两局区别于其他预算单位的金融属性,科学谋划监管重点。针对中国人民银行养老改革、金融监督管理局新设县(市)支局资产划转接收等特殊情况,主动对接财政部相关司局,反馈难点堵点问题,争取政策指导。
二是压实责任链条,构建层级推进格局。构建“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统筹、业务处室落实”的责任体系,破除条线壁垒,打造“一体化”监管职责,将一行两局预算监管与属地中央金融企业财会监督等统筹推进,细化任务时限与责任分工。通过常态化例会研判、难题调度、进度督办,层层压实监管责任,推动财政金融监管有效落地。
三是深化协同联动,凝聚监管工作合力。对内理顺各项业务衔接,打通预决算审核、预算执行监控、常态化现场核查和专项检查等各业务条线信息壁垒,实现数据互通、成果互用。对外完善与一行两局横向协同沟通机制,优化完善监管协同与工作配合机制,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监测为抓手,厘清权责边界,畅通政策传导与信息反馈渠道,推动多方同向发力,凝聚财政金融监管合力。
四是建强专业队伍,提升精准履职能力。针对一行两局财务核算、资产管理、预算绩效管理的实际情况,如中国人民银行2025年新上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后,系统预警频发、人员操作不熟等问题开展专项培训和实操辅导。同时,结合典型监管案例开展复盘研讨,及时更新监管知识储备,锤炼监管能力,打造适配金融领域监管的专业化队伍。
二、坚持系统思维,全链管控抓实立体监督网络
紧扣一行两局改革过渡期运行特点,贯通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构建覆盖预决算、资金使用、资产管控、内控建设的立体化监管网络。
一是严抓财经纪律,筑牢资金安全防线。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紧盯“三公”经费、会议培训、津补贴、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处置等高风险领域,采取“数据预判+实地核验”工作模式,重点排查无依据开支、超标准列支、经费使用不规范等违规隐患,精准甄别苗头性、倾向性财务风险,及时开展风险提示和政策纠偏,持续压实财务管理主体责任。
二是细化预决算全流程审核,严把收支管理关口。聚焦预决算全流程管理,严把“编制入口、决算出口”双重关口。预算编制阶段,从严审核项目依据、开支标准和支出结构,压减非刚性支出,对编制不规范等问题,逐项记录、汇总上报、妥善处置。决算编报阶段,重点关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局新旧制度衔接不畅、资产账实不符等问题,比对预决算数据,核实结转结余等核心指标,及时纠正数据偏差。
三是深化预算执行监控,提升资金使用效能。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一行两局资金拨付、使用、项目推进全流程开展全流程动态监控,聚焦年末集中支付、资金闲置等风险,建立智能预警、疑点核查、闭环处置工作机制。对系统预警疑点及时开展分析核验,必要时开展现场核实,统筹抓好基本支出合规性与项目资金绩效管控,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强化内部控制,夯实内部治理根基。围绕财务收支、资产管理、采购招标等核心业务环节,常态化开展内控专项核查,重点核查内控制度建设、岗位权责分离、风险排查机制运行情况。紧盯机构改革后制度衔接漏洞、岗位调整盲区等问题,推动内控核查与预决算审核等监管成果联动印证,深挖管理短板与制度漏洞,督促整改完善。
三、坚持标本兼治,闭环提效抓实整改治理成效
坚持问题导向与长效治理深度融合,建立“问题查摆—整改落实—巩固提升—行业辐射”的全周期工作机制,既推动具体问题清零见底,又以点带面放大监管综合效能。
一是清单化闭环管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对监管发现的各类问题系统梳理分类、精准研判症结,逐项建立问题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标准与完成时限,实行台账动态管理、逐项销号落实。通过下发监管意见书、整改提示函等方式,压紧压实被检查单位整改主体责任,精准推进问题纠改。
二是常态化跟踪督导,保障整改真实见效。建立动态跟踪、定期回访、回头看复核工作机制,关注问题纠改真实性、资金处置合规性、流程优化实效性。针对整改推进滞后、措施落实浮于表面、整改成效不明显等现象,及时开展约谈提醒、专项督导,严防虚假整改、纸面销号、问题反弹。
三是系统化自查自纠,补齐内部管理短板。督促一行两局对照监管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制度漏洞、流程缺陷和管理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开展全系统、全领域自查自纠,全面排查预算管理、财经纪律执行等领域问题,针对典型问题开展内部政策宣讲和警示教育,补齐人员业务能力短板,提升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四是长效化建章立制,辐射带动行业规范。在督促一行两局完善内部管理、优化业务流程、健全内控机制、巩固整改成效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其金融监管示范引领作用,将监督检查、问题治理的成熟经验、标准规范和风险防控体系,逐步推广运用至辖区中央在湘金融机构,把单点监管成效转化为行业治理效能,推动辖区金融行业财务治理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来源:财政部湖南监管局)
(来源:财政部 编辑:张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