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集中回应市民关切:提取新政施行时间待定
来源:极目新闻
9月15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新增装修自住住房提取、物业费提取、城市更新改造提取三类情形,征求意见于9月24日截止。连日来,不少市民就装修提取年限认定、青年人才贷款落地、新政正式施行时间等问题在公积金中心官网留言咨询。近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集中回应。
来源:武汉公积金中心官网
装修提取:
购房时间以首次登记交易为准
政策尚未实施
有市民关注到武汉市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新规,现就装修提取相关事宜咨询并提出建议:一、政策咨询想确认本次新增的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业务,购房年限的计算起点是按购房合同首次交易登记时间核定,还是按不动产权证的办理时间核定? 二、优化建议目前规则设置 “购房 5 年内或满 15 年以上” 才可申请装修提取,5-15 年区间的住房无法享受该政策,门槛设置偏刚性,覆盖存在空档期。很多持有该年限段房屋的普通职工家庭有真实的房屋翻新、装修需求,却无法动用住房公积金,政策惠及范围受限。建议结合市民实际居住需求优化年限设置,适当放宽提取门槛、缩小中间空档期,让更多有真实装修需求的职工家庭能用上公积金,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民生保障作用。
公积金中心回复称:
《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关于装修提取的购房时间是以《武汉市房屋信息查询结果》首次登记(合同)交易时间为准,目前该政策还未实施。关于您对《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装修提取条款提出的修改建议,我们已收悉。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新规精神,进一步拓宽公积金使用渠道,结合广大市民改善居住条件的住房消费趋势,我中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现行提取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进行了全面修订,新增了自住住房装修提取等便民场景。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中心已将您的意见认真记录并完整反馈。我们充分理解广大市民对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的期盼,请您耐心等待。
青年人才贷款:
配套政策仍在研究制定
有市民咨询,9月22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湖北出台二十条举措 进一步满足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条款中:高校毕业生、青年人才缴存公积金1个月即可申请贷款,贷款额度不与账户余额挂钩,最高额度可放宽至1.2倍。目前是否有落实细则,以及大概落实时间。
公积金中心回复称:根据《湖北省进一步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若干措施》(鄂建文[2026]11号)中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第十四条明确:鼓励各地为在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省内外高校毕业生、青年人才给予支持,与青年人才住房储备金制度衔接,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一个月,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根据月缴存额综合计算,不与账户余额挂钩,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1.2倍。目前我市青年人才住房储备金配套政策仍在研究制定阶段,待政策正式审定后将及时在官方网站挂网公布。请您持续关注官方平台发布的最新消息。
正式施行时间:
请市民耐心等待
9月24日征求意见截止后,多位市民询问提取新规何时正式实施。
公积金中心回复称:我们充分理解广大市民对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的期盼,请您耐心等待。后续您可通过关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及时了解我市住房公积金最新政策动态。若您仍有疑问,欢迎您拨打武汉公积金热线027-12329详细咨询。
来源:武汉公积金中心官网
编辑:罗婷
审核:张欣
(来源:极目新闻 编辑:曾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