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5家燃气企业因安全隐患被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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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报告及时奖励,负面清单及时惩治。近日,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布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负面约束典型案例的通知》(下称“通知”),通报一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防护、管控、人员登记等履职不力的典型违规案例,涉及惠阳瑞田液化气站有限公司、博罗县粤东石化煤气库、大亚湾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等多家燃气企业。
今年年中,惠州市城镇燃气安全专业委员会印发《关于推动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负面约束机制的通知》,全市燃气经营企业、汽车加气站有序推进安全生产负面约束机制建设。
在实施过程中,博罗县、惠城区、惠阳区和大亚湾区有力推动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负面约束机制与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双向联动、一体实施,进一步压实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从业人员岗位履职行为,深入排查整治燃气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燃气安全事故。
在排查过程中,对照安全生产负面清单,惠阳瑞田液化气站有限公司从业人员作业着装不规范、安全防护不到位;博罗普工新能源有限公司气库厂站门卫管理不严、人员登记制度落实不到位;博罗县粤东石化煤气库危运车辆充装作业防护措施落实缺位;惠州市泰成燃气有限公司供应站负责人未落实随瓶安检职责、岗位履职不力;大亚湾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高危带气作业现场安全管控履职不到位等违规行为及时被发现,推动企业规范作业,消除安全隐患风险。
“负面清单机制就是要让企业对照清单内容重视起来,规范燃气作业中的各项行为,防微杜渐,消除隐患,全面筑牢织密安全防线。”惠州市住建局燃气科有关负责人介绍,典型案例的印发就是要充分发挥案例的警示教育震慑作用,各县区住建部门及企业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狠抓问题立行立改,真正推动燃气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
具体到落实环节,《通知》要求企业对标案例暴露出的作业不规范、管理存在漏洞、岗位履职缺位、制度落地不实等突出问题,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不断完善单位岗位履职负面清单,健全警告提醒、安全生产专项考核、待岗培训、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四级负面约束体系。同时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日常岗位监管考核,树牢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依规履职、奖惩并举、切实保障全市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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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宗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负面约束典型案例一览
案例1:惠阳瑞田液化气站有限公司从业人员作业着装不规范、安全防护不到位案例
案例简介:8月18日,惠州市惠阳瑞田液化气站有限公司配送员曾某某在开展燃气配送作业过程中,违规驾驶配送摩托车作业,未按企业规定规范穿戴工作服、佩戴安全头盔,岗位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对照企业安全生产岗位履职负面清单,该行为属于安全意识严重缺位类轻微违规行为,所幸未引发事故。
该企业班组安全员发现该违规问题后,第一时间对当事人开展现场安全警示教育,明确燃气配送作业安全防护、规范驾驶的硬性管理要求。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负面约束制度中轻微违规适用警告提醒的相关条款,对当事人作出书面警告处理,并将本次违规及整改情况记入个人安全履职台账。曾某某当场完成整改,规范配齐穿戴防护用具,当日后续配送作业均严格落实安全作业标准。针对岗位零星违规现象,企业已对照负面清单进一步强化一线配送人员日常安全教育,加大现场巡查管控力度,常态化规范岗位作业流程,防范同类轻微违规问题反复出现。
警示启示:瓶装燃气配送属于高频户外作业,安全防护、规范驾驶是保障作业安全的基础环节。一线从业人员要摒弃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岗位安全防护要求;企业要抓实抓细日常管理,用好内部负面约束制度,常态化开展岗前提醒、岗中巡查,对轻微违规早提醒早处置,从源头遏制习惯性、零星性安全违规行为。
案例2:博罗普工新能源有限公司气库厂站门卫管理不严、人员登记制度落实不到位案例
案例简介:8月15日,博罗普工新能源有限公司门卫郭某某在气库出入口值班值守期间,未严格落实储配站人员出入安全管理要求,对进入的外来人员未完整登记信息,出入台账登记简单,造成气库人员进出情况无法溯源。对照企业安全生产岗位履职负面清单,该行为属于岗位履职严重缺位类问题,违反气库封闭安全管理规定,存在外来无关人员误入作业区域、诱发燃气安全事故的一般性安全隐患。
该企业安全管理部在自查发现问题后,通过调取门岗监控、现场核查,核实违规事实。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负面约束制度一般违规适用安全生产专项考核的相关规定,对郭某某作出安全生产专项考核扣15分、扣减安全绩效150元的处理(当事人基本工资及法定福利待遇不变),同时配套开展岗位安全警示教育。组织全体门卫岗位人员开展气库出入管理、人员信息登记、安全核验专项复训,细化出入登记、人员核验、台账留存工作标准,补齐安全管理短板漏洞。
警示启示:储配站出入口是燃气厂站安全管控第一道关口,人员出入管控不严、台账追溯缺失极易产生安全风险。厂站值守人员要严格执行门禁管理制度,守住岗位履职底线;企业要将厂站门禁管理纳入岗位负面清单,充分运用内部负面约束考核手段,健全常态化督查机制,强化值守人员责任意识,筑牢储配站安全第一道防线。
案例3:博罗县粤东石化煤气库危运车辆充装作业防护措施落实缺位案例
案例简介:7月14日,博罗县粤东石化煤气库危运车辆停靠充装台开展充装作业,司机江某某、押运员杨某某未按照危运车辆进站充装安全管理要求放置防滑三角木,岗位履职不到位,车辆停靠防护措施缺位。对照企业安全生产岗位履职负面清单,属于岗位履职严重缺位类问题,存在车辆滑动引发充装作业安全事故的一般性安全隐患。
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经现场核查确认违规属实。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负面约束制度中一般违规行为处置条款,对司机江某某、押运员杨某某分别给予安全生产专项考核扣10分、扣减安全绩效100元的处理;组织两名当事人开展危运车辆进站充装、现场安全防护、岗位规范操作专项再培训。同时,企业举一反三,组织全体危运司机、押运员开展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规范全员培训,强化岗位履职能力,防范同类漏操作问题重复发生。
警示启示:危运车辆充装属于高风险作业,各项安全防护操作是防范事故的关键。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标准化作业流程,杜绝履职松懈、简化作业流程等行为;企业要把危运充装岗位风险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充分落实内部负面约束制度,常态化开展岗位实操培训,压紧压实岗位安全责任。
案例4:惠城区的惠州市泰成燃气有限公司供应站负责人未落实随瓶安检职责、岗位履职不力案例
案例简介:7月14日,惠州市泰成燃气有限公司组织某供应站负责人吴某某参加入户安检APP实操培训,明确要求落实瓶装燃气随瓶安检岗位责任。吴某某安全意识淡薄,履职不到位,未常态化开展入户随瓶安检工作。经核查,7月15日至31日期间,该供应站接收配送重瓶100瓶,仅完成入户安检2瓶,安检交付率仅2%;8月3日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后,吴某某仍未按期完成整改;8月4日至17日期间,接收配送重瓶96瓶,仅完成安检19瓶,安检交付率19.7%,随瓶安检工作落实严重缺位。对照企业安全生产岗位履职负面清单,属于岗位履职严重缺位类,入户安检环节存在重大管理漏洞,虽未造成实际事故损失,但存在燃气泄漏重大安全风险,威胁群众用气安全。
8月20日,企业对吴某某开展专项约谈警示。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负面约束制度关于违规情节较重行为的处置条款,采取警告提醒、安全生产专项考核、待岗培训三项措施合并实施,给予书面警告、扣减安全绩效200元、待岗培训2天。当事人完成待岗专项安全学习,经考核复核合格后,于8月23日复工复岗,并表示后续将严格落实随瓶安检相关工作。企业同时明确:如再次发生随瓶安检履职不到位、拒不落实隐患整改等严重情形,将继续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负面约束制度,视情节启动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相关程序。
警示启示:入户随瓶安检是排查用气用户隐患、保障群众用气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岗位负责人履职流于形式会直接带来用气风险。各供应站负责人必须落实岗位安全管理责任,做实常态化随瓶安检、隐患排查工作;企业要充分用好内部负面约束制度,对履职不力、整改不到位人员依规采取待岗培训等约束手段,抓实随瓶安检,守住用气安全底线。
案例5:惠州大亚湾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高危带气作业现场安全管控履职不到位案例
案例简介:6月11日,惠州大亚湾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燃气管家张某某在某厂房二级带气作业现场作业时,出现多项高危作业管控违规情形:未启用音频记录仪、未在现场显著位置张贴作业许可证、未按作业方案布设安全警示标识与危险源告知牌,高危带气作业全过程留痕、风险隔离、现场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对照企业安全生产岗位履职负面清单,属于岗位履职严重缺位类问题,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该公司EHS部在安全生产抽查中发现上述问题,立即对当事人开展专项安全警示教育,宣讲高危带气作业风险防控、音视频留痕、现场标准化管控相关要求。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负面约束制度,对该违规行为采取警告提醒、安全生产专项考核合并处置的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书面警告,扣减安全生产专项绩效奖金500元。经警示教育及整改督导,张某某充分认识自身问题,后续作业严格落实高危带气作业各项标准化管控措施,全部问题完成整改闭环。
警示启示:带气作业属于燃气高危作业,流程管控、现场防护、全程留痕是防范事故的核心。从业人员不得随意简化高危作业流程、弱化现场管控;企业要将高危作业管控要求纳入岗位负面清单,严格执行内部负面约束制度,可根据违规情形采取多项约束措施合并使用,强化高危作业全流程监督管理。
南方+记者 张峰
通讯员 罗杰
(来源:南方+ 编辑:陈虹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