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提取新规来了!单套住房最高可提取21.6万元

南方+
2026-10-12 11:03

来源:南方+

南方+记者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11月2日起,东莞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提取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装修和支付物业费。其中,装修提取按每平方米1500元核定额度,单套住房最高可提取21.6万元。

通知明确,为提升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益,更好满足缴存人住房消费需求,东莞新增两类提取情形。装修提取方面,缴存人及其配偶在东莞市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仅可按规定申报一套住房申请提取。提取额度按房产登记建筑面积核定,标准为每平方米1500元,单套住房建筑面积最高按144平方米计算,即单套住房最高可提取21.6万元,最终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申请人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

提取规则方面,申请装修提取的住房须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满1年;同一套自住住房,缴存人及其配偶可分别申请提取一次,合计金额不得超过规定额度。值得注意的是,个人仅可办理一次装修提取业务,无论提取金额是否达到上限,均视为已使用提取资格;以配偶名下自住住房申请的,需结婚登记满12个月。

物业费提取方面,缴存人及其配偶在东莞拥有自住住房且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可凭真实有效的物业费发票,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该套住房上一自然年度实际缴纳的物业费。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发票金额,且不超过公积金账户当前可用余额。每户每个自然年度限提取一次,不补提、不结转;名下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只能选择其中1套申请。

申请材料方面,两类提取均须提供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不动产权证明及提取转账账户原件;涉及配偶名下房产的,另须提供双方身份证件及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申请物业费提取的,发票还须准确载明业主姓名、房屋地址,明确标注为"物业费",并清晰注明所属月份。

(来源:南方+ 编辑:梁欣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