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企业国际化经营合规信息快报——新能源行业
一、国内最新政策
1、 《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印发
2026年8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对外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发改能源〔2026〕942号,文件落款2026年7月21日)。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编制,是“十五五”时期电力系统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规划明确,到2030年我国初步建成新型电力系统: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50%左右;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28亿千瓦以上,并保持高水平消纳;“十五五”期间新增新型储能约1.6亿千瓦,其中电网侧独立储能约8000万千瓦。规划围绕源网荷储统筹发展、系统调节能力建设、电网智能化升级、电力市场机制完善等方面部署了重点任务,并强调提升电力系统安全韧性和对高比例新能源的承载能力。国内市场方面,新型储能(特别是电网侧独立储能8000万千瓦)、特高压与智能电网的需求确定性极强,相关装备和工程市场将持续放量。出海联动方面,国内“沙戈荒”大基地、构网型储能、特高压直流的建设经验和技术标准,可直接转化为中东、非洲、中亚、东南亚同类项目的竞标优势。建议储能企业提前布局长时储能和构网型技术,匹配电网侧独立储能放量节奏;电力EPC企业以国内大基地业绩和新型电力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投标海外项目;并密切跟踪规划的年度分解目标及配套实施细则,把握地方项目申报窗口。
二、国外最新政策
1、 越南启动光伏风电价格框架修订
2026年8月下旬,越南工贸部就修订第09/2025/TT-BCT号通告公开征求意见。该通告规定发电价格框架和进口电价框架的编制、审批方法与程序。本轮修订的核心内容是改变太阳能和陆上、近岸风电项目发电价格框架的测算口径:现行按北部、中部、南部三大区域划定的方式,拟予调整——其中太阳能项目提出按国家总体规划确定的社会经济区域、或按各省/中央直辖市分别测算两种方案;陆上、近岸风电项目提出按社会经济区域测算的方案。起草机构说明,省级行政区划合并调整后原有三大区划分已不再适用,且光照、风资源在各地差异显著,按更细区域测算可更准确反映实际投资成本,提高对可再生能源投资的吸引力。价格框架本地化使项目收益测算更精细,有利于在越光伏、风电投资商进行项目选址和报价。建议:一是跟踪通告正式文本出台时间,提前按新区域口径测算在手项目经济性;二是组件、逆变器企业关注越南集中式与工商业光伏市场格局变化,加强与当地开发商合作。具体修订条款以越南工贸部正式发布的通告文本为准。
2、 泰国公布新版电力发展规划草案
2026年8月下旬,泰国能源政策与规划办公室(EPPO)对外公布国家电力发展规划(PDP 2026)草案要点,并于2026年9月8日举行公开听证会;意见汇总后将提交国家能源政策委员会及内阁审议,泰国媒体预计2026年11月获批。PDP 2026为2026—2050年的25年规划,服务于泰国2050年净零排放目标(较原2065年提前15年)。主要内容包括:基准情景下清洁能源发电占比不低于60%,天然气作为基荷和过渡电源;新增装机以光伏和电池储能为绝对主力(草案各情景下电池储能规模约54500—55000兆瓦);首次纳入小型模块化核反应堆(SMR),由泰国发电局(EGAT)牵头推进,草案各情景规模约9000兆瓦;推出面向数据中心的直接购电协议(Direct PPA,首期2000兆瓦);全规划期平均电价控制在每度4泰铢以内(草案披露目标均价约3.88泰铢/度)。泰国光伏、储能招标和Direct PPA市场将进入放量期,数据中心绿电需求旺盛,为组件、储能系统、EPC企业提供大量机会;但4泰铢电价上限和本地化竞争将压缩利润空间。建议:一是密切跟踪公开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及正式批复进度,锁定首批光伏和储能招标;二是提前与泰国大都会电力局(MEA)、地方电力局(PEA)及数据中心开发商对接Direct PPA项目;三是储能企业重点布局泰国电池储能增量市场。规划最终指标以国家能源政策委员会批准的正式文本为准。
3、泰国拟实施户用屋顶光伏补贴
2026年8月,泰国副总理兼财政部长埃克尼提·尼提探巴帕提出动用能源转型财政资源(总盘子约2000亿泰铢)支持清洁能源发展,其中户用屋顶光伏安装补贴专项规模约500亿泰铢,向居民发放每户最高5万泰铢的补贴,初步目标覆盖约100万户家庭(内政部正研究扩大至150万户),项目登记预计于10月中旬启动,最终方案与预算规模以正式公布为准。该计划与能源部"全民光伏"安排相衔接:能源监管委员会(ERC)已于2026年7月1日起开放居民余电回购申请,回购价2.20泰铢/度、购电期10年、全国配额500兆瓦,旨在通过财政杠杆降低居民初装成本、扩大屋顶光伏普及率,同时带动国内安装、制造与运维就业。泰国户用光伏进入"财政补贴+高电价替代"双轮驱动阶段,若补贴落地,装机规模有望在短期内跃升。这是东南亚户用市场罕见的规模化补贴窗口,利好组件、逆变器、储能及支架企业的出口放量;但补贴受益主体资格与本地化采购比例等执行细则将决定实际可及份额,且在最终方案敲定前预算规模仍存在调整可能。建议:一是与泰国本地分销商、安装商绑定,提前准备符合补贴要求的产品组合,但避免在细则未明时大量备货形成库存风险;二是关注补贴是否附带本地制造(如逆变器/组件组装本地化)要求,评估在泰设线或CKD组装的经济性;三是建立补贴政策跟踪机制,紧盯10月项目登记启动及正式细则发布节奏。
4、 新加坡批准900兆瓦跨境绿电进口项目
2026年8月7日,新加坡能源市场管理局(EMA)向两个跨境电力进口项目发出有条件批准(Conditional Approval),合计从马来西亚柔佛州进口900兆瓦可再生能源电力。其中,EMA向马来西亚Ditrolic能源集团旗下Southern Solar Alliance公司颁发有条件批准,允许其经"南柔佛可再生能源走廊"(SJREC)向新加坡进口并供应最高600兆瓦(交流)可再生电力;胜科公用事业(Sembcorp Utilities)获批约300兆瓦项目,其电源为柔佛灵吉水库大型漂浮光伏及配套储能的一部分。两项目均须完成购电协议签署、融资等里程碑条件后方可获得最终许可,目标约2029年投运。此为新加坡落实2035年前进口约6吉瓦低碳电力目标的组成部分,也是柔佛—新加坡经济特区框架下新马能源合作的重要落地项目。新加坡进口电力市场打开,将直接带动柔佛州吉瓦级光伏+储能基地开发和跨境输电工程建设,中国组件、储能、海缆及EPC企业可通过电源侧切入;但EMA对项目设定了分阶段履约条件,进度不达标将无法获得最终批准。建议:一是与持牌进口商合作,以设备供应或联合体方式参与电源侧开发;二是跟踪EMA后续进口电力招标(RFP)安排;三是评估柔佛土地获取、并网和本地含量要求,提前锁定资源。
5、 美国对光伏产品加征关税并设定最低进口价格
2026年8月6日,美国总统依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发布总统公告,对进口多晶硅及其衍生品和光伏产品实施新的贸易措施,2026年12月4日生效。措施包括两部分:一是对硅锭、硅片及相关衍生品加征15%从价关税(英国来源商品为10%,部分另有协定税率的国家除外),在既有反倾销、反补贴等税费之上加征——需注意,多晶硅原料本身不征15%附加税,15%税率针对的是硅锭、硅片及其下游衍生品;二是首次在232措施中引入最低进口价格机制,覆盖光伏全产业链:多晶硅21美元/公斤、硅锭和硅片100美元/公斤、太阳能电池0.22美元/瓦、光伏组件0.38美元/瓦。凡使用进口电池或硅片生产的组件,在美首次销售价格不得低于0.38美元/瓦;进口商须向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提交文件证明销售价格合规,或证明相关货物属于2026年8月6日前签订的固定价格合同;申报价格低于最低进口价格的,将按差额征收从量税,未提交合规文件的按最低进口价格全额征收从量税。公告还同步设立"回流美国"激励计划:企业承诺于2029年1月20日前在美国新建或扩建多晶硅、硅锭、晶圆或电池产能的,可申请部分进口设备和产品免缴232条款关税。与按申报价值计税的传统关税不同,最低进口价格属于刚性价格底线,消除了出口商通过降价吸收关税的空间。中国对美光伏出口(含经东南亚产能转口的电池、组件)成本将系统性抬升,组件实际到岸成本将在最低价基础上叠加15%关税及既有双反等税费。建议:一是抢抓12月4日生效前的窗口期完成在手订单清关,并核查合同是否符合8月6日前固定价格合同的豁免条件;二是重新测算美国市场可行性,将业务重心转向不受最低价约束的支架、储能集成、运维等环节;三是评估借助"回流美国"激励计划(2029年1月20日前开工可申请免税)在美建厂,或与非受限第三国产能合作的合规路径;四是持续跟踪后续实施细则及适用范围解释。
6、 沙特签署首批2吉瓦独立储能项目协议
2026年8月20日,沙特电力采购公司(SPPC,沙特能源部监管的国家主购电方)与中标联合体签署四份储能服务协议(SSA),落实沙特首批独立储能提供商(ISP)招标结果。四个项目均为500兆瓦/2000兆瓦时(4小时储能):位于麦加省的Al-Muwaih、Haden项目和哈伊勒省的Al-Kahafah项目授予沙特电力公司、ACWA Power与Al Sharif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卡西姆省的Al-Khushaybi项目授予法国ENGIE与本地Haji Abdullah Alireza公司联合体。项目总投资超过43.5亿沙特里亚尔(约11.6亿美元),采用建设—拥有—运营(BOO)模式,自商业运营日起签约15年,由中标方持有项目公司100%股权。该批招标共33家企业通过资格预审。此外,第二批储能项目(6个项目、合计3吉瓦/12吉瓦时)已于2026年4月启动资格预审,6月30日公布27家入围企业(含龙源电力、远景能源等7家中国企业),后续投标安排以SPPC通知为准。两批项目服务于沙特"2030愿景"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约50%的目标。沙特储能进入规模化政府采购阶段,市场空间明确,中国企业已深度参与(如比亚迪储能此前斩获沙特12.5吉瓦时订单);但招标对本地化、投标人净资产和业绩设有明确要求,竞争门槛持续抬高。建议:一是储能电芯、系统集成企业紧盯第二批3吉瓦项目投标进程,与ACWA、沙特电力公司等本地龙头组建联合体,或以技术合作方身份参与投标;二是评估在沙特设立组装产能以满足本地化评分要求;三是关注储能服务协议模式下的长周期运维和性能保障要求。
7、 阿联酋全天候光储项目完成61亿美元融资
2026年7月中旬,阿布扎比未来能源公司(Masdar)宣布全球首个吉瓦级全天候(RTC)可再生能源项目完成61亿美元融资关闭。该项目由Masdar与阿联酋水电公司(EWEC)联合开发,整合5.2吉瓦光伏电站与19吉瓦时电池储能系统,可实现全天候24小时1吉瓦稳定清洁电力输出,13家国际和本地银行组成的财团提供51亿美元债务融资,Masdar出资10亿美元股本金,项目于2025年10月动工,预计2027年投运,每年减排约570万吨二氧化碳。供货格局方面:比亚迪储能将为该项目供应11.275吉瓦时储能系统(搭载刀片电池),阳光电源供应7.5吉瓦时储能系统及光伏逆变器,两家中国企业合计占项目储能容量的98.8%。该项目是阿联酋能源战略2050和阿布扎比2035清洁能源战略的标志性工程;迪拜水电局(DEWA)同期推进穆罕默德·本·拉希德光伏园第七期(2吉瓦光伏+1.4吉瓦/8.4吉瓦时储能)招标。项目确立了"光伏+大容量储能=基荷电源"的全球范式,中东高端储能市场对中国供应链的依赖度显著提升;同时显示供应商格局可能动态调整(原首选储能供应商份额最终由比亚迪、阳光电源承接),合同锁定和履约能力至关重要。建议一是储能企业强化吉瓦时级项目交付、融资配套和长时储能技术能力,复制"设备+服务"模式;二是跟踪EWEC/Masdar后续项目及DEWA第七期招标;三是注意中东项目对本地化、保险和长期性能担保的高标准要求。
8、德国推进电网收费和可再生能源法改革
2026年8月6日,德国联邦网络局(BNetzA)发布电网收费制度综合改革草案(AgNes),公开征求意见至9月18日,预计2026年底前作出最终决定,新框架拟于2029年1月1日生效。草案要点包括:对装机30千瓦以上的发电设施引入与并网容量挂钩的馈电费用;但存量设施享有信赖保护,自投产之日起20年内免缴该费用(储能设施不征收馈电费用,住宅储能30千瓦以下免缴容量费);输电系统运营商须于每年10月15日前公布下一年度费率水平;通过收费信号引导储能和灵活性资源建设。此前,德国联邦内阁已于7月29日通过《可再生能源法》(EEG)2027修正案及配套电网接入一揽子方案:自2027年起,新建屋顶光伏不再享受固定上网电价,改为领取最长3年(36个月)期过渡性补贴(较适用费率低约1欧分/度),25千瓦以下系统可叠加1.5欧分/度、最长4年(48个月)期的直销奖励;负电价时段原则上不予补偿。2030年215吉瓦为EEG法定装机目标,行业协会警告改革可能危及该目标的实现。德国分布式光伏从"固定收益补贴"模式转向"市场化售电+自发自用+储能"模式,纯组件出口的需求逻辑弱化,而储能、智能电表、充电桩、家庭能源管理系统(EMS)和聚合商服务需求上升。建议一是组件企业调整对德出货预期,将营销重心转向"光伏+储能"整体方案;二是储能和EMS企业针对直销、可控性和负电价规避功能开发适配产品;三是跟踪联邦议院审议及欧盟国家援助审批进展,评估2026年底前抢装带来的短期订单机会。
9、 西班牙RENOINN 2计划资助光储项目
2026年8月7日,西班牙环境生态转型与人口挑战部(MITECO)公布RENOINN 2计划资助名单,向光伏配套电池储能项目划拨3.6亿欧元(约4.15亿美元),作为总额4.33亿欧元、覆盖524个可再生能源与储能项目资助包的核心部分。其中光伏部分约1.14吉瓦,配套电池储能约2.3吉瓦时,为上一轮351.6兆瓦时的8倍,农业光伏项目约882兆瓦/1.7吉瓦时。本轮资助有几个显著特征:一是强制要求"光储共址"(co-location),每个获资助项目都须配置电池储能;二是将资助向农业光伏(agriPV)与水面光伏配套储能等创新项目倾斜;三是强调项目服务电网韧性而非单纯发电装机目标。该计划是西班牙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一次"光储共址"专项资助,标志着"光+储"作为政策标配进入西班牙主流财政工具,也是欧洲储能走廊在南欧市场启动的关键节点。一是本轮光储共址项目对储能系统集成、PCS、温控、消防等环节提出可观需求;二是农业光伏与水面光伏的差异化支持为细分市场龙头提供弯道超车机会;三是西班牙与法国、波兰、意大利共同构成欧洲储能走廊的核心,中资企业可借RENOINN 2为切入口加快南欧布局。建议:中国储能系统集成商与电芯、PCS、温控供应商组建联合体,对接西班牙RENOINN 2项目后续设备订单;针对农业光伏与水面光伏配套储能项目提前布局解决方案;与西班牙本地开发商(如Acciona Energia、Iberdrola、Solarpack)建立战略合作,争取设备供应+长期运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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