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矿产资源“户口簿”上新啦!
来源:光明日报
10月12日,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矿产资源目录》。在原《矿产资源分类细目》的基础上,优化调整形成《矿产资源目录》。《矿产资源目录》划分为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和水气矿产4类,包括174个矿种、119个亚矿种。
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司负责人表示,矿产资源目录是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基础,是制定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矿业权管理、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行为、征缴矿产资源税费、制定产业政策等工作的依据。将矿产资源进行科学划分,建立矿产资源目录,为矿产资源“上户口”,具有重要意义。
这位负责人介绍,为保持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连续性,此次优化调整继续沿用原分类框架,根据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对部分矿种及亚矿种进行适当修改和补充。
新增方面,将原《细目》发布之后国务院批准新增的“辉石岩”“辉长岩”“正长岩”“页岩气”“天然气水合物”“高纯石英矿”6个矿种正式纳入其中;根据申报论证,增列“绿泥石”“皂土”“蛋白土”“绢英岩”矿种;考虑到“金红石”“天青石”“水镁石”“锆石”同时具有非金属属性,本次调整进行了合理区分,作为非金属矿产的4个新增矿种;考虑到新矿产资源法关于砂、石、黏土的特殊规定,增列“其他建筑用砂石黏土”矿种,并将“海砂”作为亚矿种列示;根据生产管理实践,增列“晶质石墨”“隐晶质石墨”为“石墨”的亚矿种,“拉丝用玄武岩”为“玄武岩”的亚矿种,“压裂用砂”为“天然石英砂”的亚矿种等。
归并方面,主要化学成分相同的“煤层气”“页岩气”“天然气水合物”归并为“烃类天然气”的亚矿种,“自然硫”“硫铁矿”调整为“硫”的亚矿种,“冰洲石”调整为“方解石”的亚矿种,“钠硝石”作为“硝石”的亚矿种等。
名称调整方面,原《细目》中“粘土”一律调整为“黏土”,“铝土矿”改为“铝”,“矿盐”改为“盐矿”,“硅线石”改为“矽线石”,“矿泉水”改为“天然矿泉水”等。
该负责人介绍,这次优化调整将体现三方面效果:一是有利于增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有利于保障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高效落地,引导各部门加大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储备等工作的支持力度;三是有利于提高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效率,推动矿业行业平稳有序发展。
据悉,为落实《目录》确定和调整工作,规范新增矿种审批流程,自然资源部正在研究制定新矿种有关审批程序性文件和技术标准,后续将公开发布。自然资源部还将推动做好《目录》与矿产资源规划、矿业权管理、产业政策制定、矿产资源统计、资源税费征缴等管理环节的衔接工作。
来源:光明日报
(来源:光明日报 编辑:郑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