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出台新规:装修自住住房最高可提取25万元住房公积金
来源:澎湃新闻
杭州出台新规:装修自住住房最高可提取25万元住房公积金
装修自住住房,可提取最高25万元的住房公积金;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比例提高到60%——2026年10月15日,杭州市城乡建设管理高质量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推动我市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从优化土地供应、强化公积金支持等方面提出多项举措。
其中,强化公积金支持主要体现在支持装修自住住房、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提高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比例、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城市危旧房自主更新。
缴存职工家庭可凭具备资质企业开具的房屋装修增值税发票、装修合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本市自住住房装修,提取总额不超过增值税发票金额,且最高不超过25万元。对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15年(含)以上的自住住房进行适老化改造、翻新装修,可按1000元/平方米定额标准和房屋面积核定提取总额,无需提供增值税发票、装修合同。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装修提取,距上次装修提取应满10年。据介绍,缴存职工及配偶申请装修自住住房提取时应签署承诺书,对装修行为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
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时,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贷款次数限制。
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可按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合计数由现行上浮50%提高至上浮60%,同时符合“以旧换新”“绿色低碳建筑”等房屋类型贷款额度上浮情形的,可叠加计算。政策调整后,多子女家庭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324万元。
支持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城市危旧房自主更新,可以改造后的房屋抵押(含预告登记)作为贷款担保,原危旧房不计入贷款住房套数认定。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评估价值的80%,且与危旧房改造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家庭实际承担的全部改造费用。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曾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