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农行,同日发布公告!

金融时报
2026-10-15 22:03

来源:金融时报

10月14日晚,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发布公告,披露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围绕行政处罚、未决诉讼及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作出说明。公告明确,行政处罚与未决诉讼仲裁事项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障碍。

据此前公告,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拟向特定对象(财政部、中国烟草总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发行A股,募资分别不超过1000亿元、16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

工行问询回复公告截图

农行问询回复公告截图

问询聚焦行政处罚与诉讼仲裁

上交所本次审核问询主要围绕行政处罚、未决诉讼仲裁两大维度展开,同时要求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就相关事项开展核查并出具明确意见。

针对行政处罚事项,上交所注意到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存在监管处罚记录,要求说明该类行政处罚是否属于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是否构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障碍。

针对诉讼仲裁事项,上交所要求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内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未决诉讼、仲裁整体情况,研判相关案件是否会对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形成重大不利影响,并说明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合规。

问询回复显示,统计区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两家银行报告期内均收到多笔来自金融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事由多为贷后管理、反洗钱、外汇业务等日常业务管理问题。

在重大诉讼仲裁方面,两家银行亿元以上级别未决案件涉案本金占归母股东权益比例均处于低位。会计处理上,工商银行对相关案件未计提预计负债,农业银行计提预计负债合计约2.1亿元,上述案件均未达到上市公司相关信息披露标准。

回复称:不影响本次发行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在回复中均表示,报告期内相关行政处罚不属于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两家机构相关罚款均已足额缴纳,并且就相关被处罚行为采取了整改措施。

对于未决诉讼仲裁风险,两家银行均表示,相关纠纷均来自日常经营业务,涉案标的占净资产比重很小,即便部分案件出现不利裁判结果,也不会对发行人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联席保荐人、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同步出具核查意见:保荐机构与律师确认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诉讼仲裁不构成发行障碍;申报会计师重点核查预计负债,认为两家银行相关预计负债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会计处理合规。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审核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

定增夯实风险抵御底座

本次定向发行是财政部落实金融央企资本补充的重要举措,属于8家中央金融企业合计3600亿元增资计划的组成部分。资金来源包含财政部发行的3000亿元特别国债,叠加中国烟草总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出资600亿元。

招联首席经济学家、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执行主任董希淼表示:“此次注资释放强烈的政策信号,表明国家持续巩固重要金融机构资本实力的坚定决心,有利于稳定银行保险板块估值、提振资本市场信心。更重要的是,注资将增强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和保险承保能力。对获注资机构而言,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银行核心一级资本进一步充实,偿付能力安全垫增厚,业务扩张空间显著打开。”

本次问询回复,正是上述财政增资项目履行交易所再融资审核的必经环节,项目后续仍有待上交所审核、证监会注册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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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融时报客户端

记者:何诗敏(见习) 孟扬

编辑:杨晶贻

(来源:金融时报 编辑:张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