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招股书、年报虚假记载,佳缘科技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证监会1450万元罚单

极目新闻
2026-10-18 19:41

来源:极目新闻

因招股书、年报虚假记载,佳缘科技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证监会1450万元罚单

极目新闻记者 王琳

近日,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佳缘,301117.SZ)发布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00万元,4名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850万元,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累计被罚金额达145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部分截图

记者梳理处罚文书发现,本次财务造假包含两类违规事实。2019年至2022年,公司在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通过与核心客户签订网络信息安全相关合同提前确认收入,造成连续多年营收、利润失真。2020年,公司还介入两家第三方企业的存量购销业务链条,该笔交易缺乏商业实质,虚增当期业绩。两项违规叠加后,2019至2022年各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出现不同程度虚增、虚减,失真数据占当期披露业绩比重较高。

据证监会处罚文书认定,上述违规行为时间跨度较长,横跨IPO申报阶段与上市后的信息披露周期,对应的《招股说明书》所载2019年、2020年财务数据,以及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均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认定,佳缘科技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违法情形;王进、朱伟华、柳絮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尹明君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相关违法事实有公告、合同、财务资料、询问笔录及业务资料等证据予以佐证。最终证监会作出处罚决定:对佳缘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0万元罚款;对王进给予警告,并处300万元罚款;对朱伟华、柳絮给予警告,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尹明君给予警告,并处150万元罚款。

佳缘科技在公告中回应称,本次违规情形触发股票其他风险警示,尚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红线。目前,公司已完成多份财报追溯调整,更正2019年、2020年、2021年上市前报表,以及2022年、2024年上市后报表的会计差错;2023年度、2025年度报表不受重大影响,无须更正。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今年7月立案调查,至10月正式处罚决定书落地历时仅三个月。早在8月份,证监会向公司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深交所按创业板上市规则对公司实施其他风险警示,8月25日起将证券简称由“佳缘科技”变更为“ST佳缘”。

公开资料显示,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94年,前身为南充市帝王影视广告装饰有限公司,设立初期主营广告、摄影业务,由王进、尹明君夫妇创办。公司2016年布局网络安全赛道,2022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信息化综合解决方案、网络信息安全产品及技术服务,覆盖国防军工、医疗健康和政务服务等领域。

2026年半年报显示,佳缘科技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684.92万元,同比下降65.93%;归母净利润亏损6727.11万元,同比下滑1329.66%;扣非归母净利润亏损6752.22万元,同比下滑1525.27%。公司在半年报中解释,军工板块部分订单推迟至下半年确认,是本期收入下滑主因;项目回款不及预期、采购支出增加,叠加利息收入减少、贷款利息上涨,推高公司财务费用,经营现金流同步大幅走弱。

二级市场层面,截至10月16日收盘,ST佳缘报11.38元,上涨4.79%,全天成交额6580.57万元,换手率5.03%,主力资金录得净流入330.38万元。

(来源:极目新闻 编辑:巫燕玲)